台海网9月13日讯 扁家弊案判决书正本,台北地院今天将完成13名被告的送达程序(第14名被告蔡美利因病停审,前天并不在判决之列),依刑事诉讼法规定,明天开始为十天上诉期的起算日,虽然时间很赶,但在第三度延押期届满前的25日,都可让被告和检方表达上诉意思,审理扁案的合议庭决定不再召开第四度的延押庭,全案移审高院的时间点,就在25日前夕。
据台媒报道,针对扁案移审高院,高院合议庭将以公开抽签方式,决定受命的承审法官,然后再由中签的合议庭召开接押庭,决定是否继续羁押陈水扁。移审时,高院将会提讯陈水扁到庭,并通知检辩双方到庭陈述意见,扁能否重获自由,十天后答案就可揭晓。
已被羁押八个多月的陈水扁,昨天下午在台北看守所收到台北地院法警送达的扁案判决书,正式完成判决送达,至于设籍大台北地区以外县市的其他被告,则以双挂号方式于今天送达,让被告签收。
在扁案中被判免刑的扁家帐房陈镇慧,蔡美利家族成员蔡铭杰、蔡铭哲兄弟,吴淑珍兄嫂吴景茂、陈俊英夫妇,以及力拓营造负责人郭铨庆等六人,在坦白从宽下,不是获得缓刑宣告,就是被判六月以下徒刑,六人上诉的可能性不高,检方也倾向不上诉,而让六人判刑确定。
至于扁、珍、陈致中、黄睿靓、马永成、林德训和李界木等七人,是未来上诉高院的主要被告,其中,陈水扁因人在押,牵涉移审的换押程序,将由中签的高院法官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