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2日讯 台北地检署前天起诉开发金控总经理辜仲莹等开发金相关主管十一人,“金管会”昨天火速开铡,勒令辜仲莹下台,并解除其开发金董事职务。依规定,辜仲莹被解职后,未来五年不能在金控或银行任职。
据台湾媒体报道,另外,辜仲莹的两员大将—开发金副总经理刘绍梁及开发金执行副总经理吴春台,“金管会”也祭出停职处分,刘绍梁停职一年、吴春台停职一年二个月。
“金管会”昨天傍晚发布对开发金控九位涉及并购金鼎证券高层主管的行政处分,但开发金控董事长陈木在前天虽被起诉,“金管会”却未处分,是开发金被起诉人员唯一未受处分者(前开发国际总经理黄伟佳已离职,不处分,但其资料仍将通报联合征信中心建档)。
“金管会”银行局局长张明道说,陈木在在并购案中涉案情节仍有待确认,并未移送陈木在,因此昨天没处分陈木在。
其它开发金财务长邱德馨、法务长南怡君、资深副理吴俊达、大华证券总经理陈品呈等,则由开发金或大华证券董事会自行检讨处分。
目前开发金控持有金鼎证券近百分之五十的股权,金鼎证券预定六月底召开股东会,并改选董监事,开发金原欲拿下经营权,如今入主金鼎证券已有很大变量。
张明道说,开发金控并购金鼎证案涉内线交易、背信、违反公开收购三大弊端,辜仲莹当时兼开发金控董事、总经理及开发工银董事长,应负最终责任。
张明道说,开发金若不服处分,可行政救济,“金管会”的裁罚也不影响开发金在金鼎证券行使股东权益。
开发金控昨晚宣布,辜仲莹昨天下午已辞去所有在开发金及开发工银职务,被处以停职裁罚的刘绍梁和吴春台也会暂停职务。
辜仲莹昨晚对外发布“忍辱负重、捍卫清白”声明稿,还写了一封公开信给全体开金控员工,他强调,将委律师为公司及相关人士回复声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