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1月12日快讯 特侦组侦办陈水扁家族“国务费案”及疑洗钱案,11日依贪污及洗钱等罪,向法院声押陈水扁。台北地方法院从11日晚到12日凌晨漏夜召开声押庭。羁押庭审中,陈水扁一问三不知。最新消息显示,羁押庭审12日凌晨5:30分结束,法院7:07裁定陈水扁被收押。
据台媒报道,由于陈水扁11日晚在声押庭一开始即向法官表示在特侦组遭法警拉扯受伤,法官准许陈水扁赴台大医院验伤,验伤后法官认为陈水扁身体状况仍可应讯,因此声押庭在12日凌晨约1时恢复进行。合议庭于凌晨3时许休息十分钟后,继续由陈水扁委任律师与检察官展开攻防。
最新消息显示,羁押庭审于12日凌晨5:30分结束,法院7:07分裁定陈水扁需收押。随后,陈水扁将被送往台北看守所。预计8点之前,陈水扁将可到达。至此本应2小时就结束的庭审进行了10个多小时。
特侦组侦办“国务机要费案”及洗钱案,11日认定陈水扁涉嫌贪污治罪条例侵占公款、利用职务诈取财物罪、收贿罪及违反洗钱防制法等罪,将陈水扁声请羁押禁见。法院由刘煌基、叶力祺、刘秀君三位法官组成合议庭,特侦组则由林嚞慧、李海龙、周士榆、越方如四位检察官莅庭。
检方认定,陈水扁涉及侵占及诈领“国务机要费”,在马永成担任前“总统府办公室”主任期间,金额约新台币六千余万元;而在林德训接任马永成职务后,遭侵占及诈领的“国务费”约三千余万元,总计约一亿元左右。
据了解,陈水扁12日凌晨在庭讯时表示,“国务费”是特别的特别费,他全数因公使用,没有一毛钱落入自己口袋;况且他的“国务费”支出大于收入,可见绝无不法。
涉及多起弊案的扁家亲信在被收押后,特侦组清查发现,陈水扁涉入的案件一点都不少于吴淑珍。在机要费案中,他利用职务之便的贪污罪刑期,至少10年起;洗钱罪刑期5年以下;泄密案刑期5年以下;再加上他可能也有涉入的安亚项目和龙潭弊案,刑期加起来至少要被关30年。
特侦组提供法院的卷证显示,陈水扁与太太吴淑珍涉嫌收受力麒建设负责人郭铨庆九千余万元的贿款,让郭铨庆获得南港展览馆的标案,扁家还涉嫌收受台泥董事长辜成允约四亿元的款项,使得新竹科学园区龙潭基地开发案顺利以先租后买方式通过。但陈水扁向合议庭表示,这两个案子发生当时他并不知情,与他无关,他认为辜成允所汇的款项应是选举赞助款,与龙潭基地开发案毫无关系。
夫唱妇随,陈水扁入狱,他的太太恐怕也难逃刑责。吴淑珍背负机要费案、洗钱案、SOGO案及企业行贿等案。这些刑期加起来恐怕也要30年。
因此,若陈水扁和吴淑珍夫妇一旦最后罪行确定,两人恐怕得在牢里度过晚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