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月24日讯 台北地方法院认定机要费案的六件“外交”工作并非“国家机密”后,昨天开放检辩阅卷原封存的三宗笔录,但被告律师没人来法院阅卷,只有检察官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公诉主任检察官张熙怀表示,阅卷是律师的权利,为被告利益着想,律师团不应放弃阅卷权利。公诉检察官林达则说,律师如果放弃阅卷,将影响被告权益,检察官依法对被告有利及不利之处都应注意,律师放弃阅卷,将对被告不利,检方可以向法院声请更换律师,甚至向法院声请将律师移送惩戒。
律师团成员洪贵叁昨天听到检方“惩戒说”后,气得大骂“我们不是被吓大的”,“不晓得那一位检察官或那个检察机关说律师不阅卷要送惩戒?”他表示,律师团在法庭上有理说不清,所以才请陈水扁基于“宪政”机关地位声请释宪,“我们提出这种呼吁,会过分吗?” 顾立雄则代表律师团表示,本案有“宪政”争议,陈水扁已明白表示本案六件“外交”工作属于“国家机密”,律师团现在暂以不阅卷为宜。
他并指出,律师团认为本案有违宪争议,要求承审法官声请释宪,都被合议庭以口头裁定驳回;还要律师团不能在庭讯中再提,否则将以藐视法庭、瘫痪法庭秩序罪论处,显然压抑律师团辩护权的行使,对被告的辩护造成极度的不公平。
张熙怀则表示,当初“高检署”查黑中心检察官陈瑞仁侦结封存的三包卷宗,陈瑞仁又复制成两份,一份是有遮掩涂抹的(将若干人名涂抹),另一份是完整而没有涂抹的;法院开放阅卷的是有遮掩涂抹的那一份,但他认为完整的那一份也应一并开放。
对于“总统府”扬言要追究开放阅卷相关人的责任,张熙怀认为,法院已经认定本案六件“外交”工作不是“国家机密”,就没有追究责任的问题。林达则表示,“谁怕谁!没有机密文号的资料,就不是机密”。(千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