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25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台“行政院”昨天表示,基于行政一体原则,“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业务、人事、预算、法案,应服膺“行政院”规定。“行政院”高层官员今天重申,将尽速推动修“法”,让NCC运作合“宪”;修法前,盼NCC能配合跨“部会”协调性、“行政院”政策统合性。
这位官员表示,“政院”对NCC表示态度,只是要把NCC拉回“大法官”会议六百一十三号解释文框架内。NCC不能有治外“法权”心态,自认为是行政权中的一个租界区,现在NCC有这种心态,自我认定、自我解释。
官员说,基于行政一体,NCC 是行政体系一员,本应配合整体政策;NCC 预算也要经由“行政院”通过,NCC又不是“司法院”,可以自审预算。但 NCC 现今凡事都自我认定,也自我主张“大法官”会议解释文是违“法”。
“行政院”重申,NCC是“行政院”成员,不是独立于“行政院”之外机关。跨“部会”政策,应与各“部会”协调,由“行政院”统合,因为NCC只负责监理,不负责产业辅导政策,但两者要配合,例如“行政院”要开放数字电视执照,会订定时程,NCC只能负责发照。
官员表示,在 NCC 工作人员是公务员,人事任免,仍要经过“行政院”。“行政院”也没有不给预算,NCC 明年度仍维持今年规模;“行政院”不会让 NCC 觉得拿着预算权,去压迫NCC。
此外,官员表示,除了政策协调与统合,NCC 的个案裁定,不会受到任何干预;“新闻局”、“交通部”与 NCC 分家的政策,也绝不会逆转。
因此,“行政院”将请研考会修改“独立机关设置准则”与“独立机关与行政机关运作要点”,也将尽速推动修改NCC“组织法”,让NCC合“宪”运作。(千寻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