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三导弹(资料图)
台海军金江舰2016年7月1日误射雄三导弹,击中在澎湖海域作业的渔船,船长黄文忠当场死在驾驶座上,他的儿子及2名外籍渔工也因此受伤。据台“中时电子报”7日报道,台高雄高分院今二审判决,3人分别1年2月、1年9月、1年6月,仍可上诉。
报道称,事故发生前,兵器长许博为明知”甲操测考“仅需模拟发射1枚导弹,舰上也仅有两具“测试训练器”(TTS),却将4支火线安全接头交给射控士官长陈铭修,让他全数接上4枚雄三导弹,并在导弹操控系统还在作战模式下时,擅离战情室5至7分钟。
导弹下士高嘉骏被独留在战情室,为求测考顺利,未注意作战模式未切回训练模式,3、4号导弹也因未装TTS显示“实弹”,在选择攻击模式后选弹时,又没发现3号导弹显示为“MSL 3”(即实弹待发射)就按下按键发射。
台检方同年8月起诉许博为等3人,移审高雄地院仅高嘉骏认罪,虽然台军方已赔偿家属3000余万元新台币,但法官审酌导弹造价昂贵、赔偿花费也是民脂民膏,去年9月依业务过失致死判刑。7日二审宣判,则仅陈铭修从2年改判1年9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