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台湾“中央社”报道 陈姓男子被控在担任台湾陆军某单位代理连长时,要求部属偷友军装备回补。台湾“最高法院”维持高院昨日以“窃取军用物品罪”判该男子9个月徒刑,缓刑3年。
台湾高等法院判决书指出,已退伍的陈姓男子,为台湾陆军关渡地区指挥部前代理连长;他与部属于2013年9月12日准备基地鉴测前的装备检查,发现有16个野战背包遭窃。该男子担心部队鉴测成绩会因此被扣分,要求部属去偷友军、陆军269旅的野战背包,并用油擦掉背包上的“269旅”字样,充当自己部队的装备。
法官审理时认为,该男子经过这次的事件应当知所警惕,无再犯之虞,因此在2016年11月,依违反“陆海空军刑法”的“窃取军用物品罪”,判处该男子有期徒刑9月、缓刑3年,并要提供60小时义务劳务。全案经上诉到台湾“最高法院”遭驳回,全案就此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