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微博)10月15日讯 据台湾“中央社”报道,一名在台中清泉岗营区陆军装甲师服役的陈姓中尉辅导长,涉嫌宰杀肢解营区野狗后再予冰存,检方今天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台中地检署起诉书指出,陈姓中尉为台中清泉岗营区陆军装甲师辅导长,他在5月4日下午,先将营区内野狗引诱至空置库房,以短警棍将野狗敲昏后,再以铁片及石头肢解成块状冰存以便煮食。经刘姓连长发现后报请台中宪兵队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
检察官认为,陈姓中尉明知犬类是“动物保护法”所保护对象,不得无故宰杀或虐待,竟欲宰杀煮食,依违反“动物保护法”起诉。
此外,陈姓中尉所属陆军十军团表示,已将陈姓中尉记2小过并调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