罢免投票出炉,高雄市议员黄捷保住议员席次,黄捷(右三)昨晚率团队鞠躬答谢乡亲支持。 记者刘学圣/摄影 图片来源:台湾《联合报》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黄捷罢免案经过蓝绿双方阵营高度动员,最终以六万五千三百九十一票反对、五万五千二百六十一票同意,投票人数超过门槛,但并未通过。若与桃园市王浩宇罢免案相较,反映出“南绿北蓝”政治版图依然未变,也象征罢免投票的性质和影响,正发生微妙转变。
罢免权(recall)原意是“民意召回”,对不适任的政治人物行使直接民主权利,它和创制、复决一样,都是直接民意的反映,也是对政治人物是否称职的重要检验,实可视为对选举权的一项补充。因此,选举和罢免的基本行使要件,应尽可能接近,如相差过大,将扭曲民主体制的公正性与公平性。过去有关选举罢免法制讨论,多集中焦点于此。
但随着相关行使规范的调整与转变,罢免权已不只是对政治人物个人的问责与检视,也变成对特定政治议题(如“反莱猪”政策)的动员和表态,甚至形成党派力量的全面对决;此次投票就凸显此一特性。因此,在投票门槛一再跨越的现实处境下,罢免投票将成为新常态,并展现了下列的意义:
第一,在“鸟笼公投”被重新设限,而行使要件日益复杂情况下,借政治议题动员民众、行使罢免的机率,将愈来愈高。特定的政治人物,将因其特殊言行与举止,成为被锁定目标,变成民怨的宣泄口!这种罢免投票,将会因各地区不同属性而逐渐形成“地域特性”或“在地特色”,并对民间团体的政治运作和动员训练,产生掖助效果。
第二,在大规模选举耗时耗钱处境下,对个别争议型政治人物行使罢免投票,将成为定期大选之余,随时可以动员操兵的“游击战场”。如果持之以恒,一个接一个推动下去,对于长期培养政治新手、建立政治动员的桥头堡,实不无俾益。换言之,由于法制条件不断调整,情势变迁,而小范围、小规模的罢免投票,势将成为政党与民间团体凝聚共识、落实草根民主的重要试金石。
第三,由于议会和民意机关被政党操纵,只有党团说了算,而创制复决权又难以行使;因此,对特定政治人物行使罢免权变成“大型民意测试”,同时也对执政者坚持的政策,形成挑战!以此次黄捷案为例,其核心意义是支持“美方坚持的莱猪政策”与否。因此,蓝绿双方的高度动员,其实也在测试凤山地区的民意动向。究其实,这是一种转变形式的政策“复决权”,也可说是一种“谘询式的民众投票”(consultative referendum),却借罢免投票来呈现。
对于执政者而言,不管是选举、罢免、创制、复决,都是定期或不定期的民意检验,但罢免却是规模小、成本低的直接民主测试,既能纾解民怨、淘汰冥顽不灵,又不致在一夕间失去政权,这种民意检验,只能乐观以对。(作者 周阳山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