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民进党当局对岛内陆资大开杀戒,继上周宣布修法严审陆资、禁止代理或经销大陆网际网络视听(如爱奇艺、腾讯)服务后,8月24日又认定“淘宝台湾”属于陆资,处罚新台币41万元,限半年内撤资或改正。
台当局“逢中必反”,在野时已不欢迎陆资入岛,如今大权在握,当然要对陆资赶尽杀绝了。此外,美国政府近年也无所不用其极地打压中国科技公司,尤其今年正值美国大选年,特朗普政府大打“反华牌”,发起“净网行动”,打着“网络安全”的旗号,禁止华为、中国移动、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进入美国云端系统。美国的动作这么大,视美国为靠山的民进党当局怎能没有动静?然而,台湾经济低迷,正需外来资金提升经济动能,追杀实力雄厚的陆资,最终受害的必是台湾经济。
台经济部门“投审会”列出了三条处罚“淘宝台湾”的理由:第一、阿里巴巴对“淘宝台湾”所属的英资克雷达股东会或董事会议案具备否决权;第二、阿里巴巴授权克雷达在台营运“淘宝台湾”,包括商标、域名及平台IT系统维护及技术支援,每季向克雷达在台分公司收取权利金、技术服务费用;第三、“淘宝台湾”会员交易资料回传到阿里巴巴伺服器中,可能有资安风险。
前两条理由归纳起来就是,台当局认为阿里巴巴对英资克雷达有实质控制权,换言之,阿里巴巴对克雷达旗下的“淘宝台湾”也有实质控制权,所以“淘宝台湾”算是陆资。然而,根据台湾现行规定,陆资持股不得超过三成,而阿里巴巴在克雷达公司持股只有28.77%,未逾三成,符合台湾现行“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但台当局却以所谓“实质控制力”来界定陆资,显然于法不合。
上周台湾经济部门宣布修订“大陆地区人民来台投资许可办法”,将对陆资采取严格认定,即使陆资对第三地公司并未持股,却拥有影响力,也将采取“实质控制力”认定。然而,此次修法需有两个月的预告期,最快也要第四季才正式实施。如今台当局竟然提前“施法”,采用未正式上路的“实质控制力”认定方式来裁定“淘宝台湾”的案子。这就是台当局声称的“法治社会”?至于台湾“投审会”说“淘宝台湾有资安问题”,这完全是跟美国政府的口风,毫无证据、信口雌黄。
自2009年台湾开放陆资入岛以来,就对陆资诸多限制,所以迄今在台的陆企投资只有1674件、23.35亿美元,平均每年约160件、2.2亿美元。在入岛的陆资中,超过8成集中在服务业,仅在今年第一季就雇佣了2.4万个台湾本地员工,为台湾创造了不少工作机会。“淘宝台湾”倘若被迫离台,大批台湾民众在“淘宝台湾”开设的网店将不得不结业。已有台湾网友说“倒店潮要来了”。由此可见,台当局“砍”向陆资,其实最后“砍”的是自己。
(本文原载《大公报》,作者朱穗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