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民进党“立委”阻挡国民党针对“核四公投案”的强行表决,用尽力气霸占主席台,蓝营“立委”王惠美被绿营“立委”姚文智整个抬离主席台爆哭,而当时的“蓝委”吴育升也被“绿委”林淑芬咬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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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时,马英九指示要强势通过“地制法”,当时民进党团总召蔡同荣扬言流血抗争,“绿委”陈亭妃1人则以肉身霸占议场主席台长达5小时之久。
2010年“立院”审议ECFA法案,“绿委”黄伟哲在抗争中向主席台投掷石头一样重的定时器,当场砸中“蓝委”吴育升,吴血流如注还缝了8针,黄伟哲还因此事被法院判处拘役55天。
民进党难道都忘记了自己过去曾在“立法院”所干过的“丰功伟业”?当中的破坏“立院”公物、暴力对待“蓝委”同僚要怎么算?当时舆论尤其是知识分子有没有同情民进党“因人数少不得不这样做”,甚至给予一定的谅解与支持?
画面一转,国民党从6月起两波针对蔡英文提名“监委”人选的强烈阻挠,在所有绿媒铺天盖地的封杀下,消极面而言以国民党“诉求不清楚”、“学不会抗争”、“破坏公物”来进行嘲讽。积极面而言就说陈菊是“人格者”、“质疑其资格就好好问倒她何必武斗”来做攻防。近来还听到一些民进党“七年级”后(指1980后生人)的年轻政治人物提到“过去民进党在‘立院’怎样抗争,我还小我不知道,但我知道现在时代早就不同了”,这些说词还在蔡英文亲自助攻下,回敬马英九说她提名的“监委”名单比马“政府”时代好得多,全都掩盖不了民进党最伪善的一面:双重标准。
民进党这个“双标党”如果还愿意腐化得慢一点,还愿意尊重它一路走来所标榜的“程序正义”,那么民进党就请为自己设定一个最基本的言行标准,那就是从今之后,包括国民党在内的“在野党”只要“在野”一天,就请尊重其各种监督职责。
民进党“立委”当然有权批评“在野党立委”的各项论述,但请尊重这些“立委”从质询到肢体阻挡各种“监督形式上”的“正当性”,也不应忘记国民党这38席“立委”后面所代表的至少是550万人起跳的民意,是民意授予他们霸占主席台的权力,让他们针对遭“监院”调查多达58案的前高雄市长陈菊却要就任“监察院长”一事进行阻挡。更不用说蔡英文这份“绿到发亮”的“监委”名单难保不会延续前“监委”陈师孟整肃“办绿不办蓝”法官的路线,事实上蔡英文这份“监委”名单27人就有24人有民进党背景。
身为“最大在野党”的国民党,如果不用大动作阻挡这份名单的通过,反而是国民党的失职。
最后,民进党团也应该把政治学课本好好地捡回来读一读,议事攻防当然也包括议事规则之外的抗争,甚至包括肢体阻挡,请民进党不要误导大众,倡导“议事抗争并不是立法程序的一部分”。一个让人看得起的绿营“执政”,就应该尊重“在野立委”的抗争权,蔡“政府”可以不认同“在野党”的论述,也可以强势清场,但不用去诋毁这些“在野”抗争的立法表现,因为这些都是绿营“在野”甚至是在“党外时期”都频繁使用的手段。
否则民进党的昨是今非,选民都看在眼里,2022年就有可能重演2018年的选举惩罚。
本文摘编自台湾《中国时报》
作者邱师仪为信民两岸协会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