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富权
台水利会成员及农民到台立法机构抗议
台“立法”机构通过“农田水利法”修正草案 将2千亿财产收公
台立法机构日前召开临时会,对《农田水利法》草案进行表决大战,民进党和国民党党团均进行甲级动员决战。民进党党团以多数议席优势,在党团总召柯建铭“督阵”作战之下,化解国民党党团祭出的“逐条表决”战术,最终以五十五票赞成、三十八票反对、一票弃权通过三读,将原是农渔民自治组织的农渔会改制为公务机关,农渔会会长及会务委员由农渔民选举产生改为“政府”委派,现任会长任期至今年九月二十日,任期届满将由“中央”指派。而且还将各地农田水利会的七百余亿元现金及折约市值一千二百亿元的不动产,全数收归“政府”所有。
农渔会改为公务机关是“清查党产2.0版”
这种近似《不当党产处理条例》清剿国民党党产的手法,连一些民进党人也看不过眼。实际上,在逐条表决的过程中,水利会系统出身的民进党籍“立委”黄世杰就在每一条文表决时皆弃权不投票,而且还在表决第二十三条时与民进党不同调,投下反对票。另外,国民党籍“立委”谢衣鳯等人,也在会中播放民进党籍的前“立委”林浊水、前台南县长苏焕智及桃园农田水利会长黄金春等人反对农田水利会改制的发言影片,其中“新潮流系”创流元老林浊水批评指出,连日据时代都必须赋予农民自治的权利,却被标榜“民主进步”的民进党没收,不可思议。
表面上看,台行政机构提请的《农田水利法》草案,是为了“为服务更多的农渔民”,实际上却是如同清剿国民党的党产,以断绝国民党在各项选举中的财源支持那样,要釜底抽薪地赶尽杀绝国民党的选民基础及基层“桩脚”组织,并将农渔会这样的农渔民自治机构改为公务机关,牢牢地掌握在民进党的手中。而且,是要籍此阻断地方自治机构与大陆地方政府签署“惠台”合约的渠道,堵塞两岸民间经济合作交流的渠道。当然,将农渔会共约二千亿元的财产“没收”为“国有”,是另一种形式的“清剿党产”。不过,这与“清剿党产”也有所区别,因为也有部分农渔会是由民进党人掌握,但总体来说,是国民党的地盘远大于民进党。
实际上,台湾地区的农渔会虽然是在日据时期就已初创,但真正获得发展壮大是国民党政权推动。在国民党政权撤逃到台湾地区后,痛定思痛,进行与大陆地区暴风骤雨式的土改不同的“和平土改”,使得不少农民得益。在完成土地改革的基础上,台湾开始进入大规模经济建设阶段,短短二三十年时间内,台湾即完成了从落后的传统农业经济向新兴工业经济的转变。在农业现代化过程中,农民组织扮演了至关重要的角色,使小农在经营上的许多缺失借由农民组织来加以填补和克服,使小农得以享受部分规模经济的利益与效益,降低其经营之不利。因此台湾农业发展的成功,农民组织功不可没。台湾重要的农民组织有农会、水利会、农业合作社、渔会及农民产销班等。其中,农渔会组织贡献最大。农渔会为农渔民的基层组织,农渔民利益的代言人,多年来扮演着台湾当局与农渔民之间沟通桥梁的角色,对于台湾农渔业的发展贡献巨大。
农渔会组织与台湾政党、地方派系、选举有着“剪不断,理还乱”的关系。农会是台湾地区分布最广、影响最大、最为完善、功能最为齐全化组织,也是在台湾地区的各个群众团体中,会员最多、体系最完整的组织。在台湾的七十万务农人员中,大多数农民都会加入当地的农会,农会组织不但对台湾的农业与农村发展做出了巨大的贡献,而且也对台湾的乡村、社会、经济、教育以及政治各个层面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台湾地区有乡镇市三百一十九个,每个乡都有自己的农会组织,每个县有县农会,在“冻省”前还有省农会。
而渔业协会,则是以维护渔业权益和渔民权益为宗旨的民间性渔业自律组织,是一种有效的渔业管理模式。其组织架构经多次调整,目前依渔区设立,成为县(市)、乡(镇)的二级制,建立了系统的组织体系,确立了比较健全的职能。台湾渔会的法律体系为渔会制度的运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后盾,保障了渔业的发展和渔民的合法权益,使渔会制度沿着法治化的轨道纵深发展。
民进党千方百计摧毁农渔会 阻挠国民党东山再起
台湾农渔会是国民党的根基,是国民党东山再起的基础力量。这是因为,地方派系势力往往透过农渔会的自治选举而掌握着农渔会的领导权,而得益于“和平土改”的地方派系势力,多数对国民党有感恩心情,因而在各类公职选举中,往往倾向于支持国民党的候选人。实际上,韩国瑜在参选高雄市长时,由网路“空军”转型为人头“陆军”的关键,就是由当地的农渔会组织筹办的“三山造势”。而且,农渔会的基层金融机构,多年来也一直是国民党的传统“桩脚”和“票仓”。因此,民进党千方百计要摧毁农渔会。陈水扁刚上台不久,就要假借“金融改革”之名予以铲除,民进党“立委”都极力主张取消农渔会及其信用部。这就导致2002年11月23日,333个农会12万多农渔民走上街头抗议,民进党当局曾试图出动警力半途阻栏、镇压,而且还拟发动保险公司拒绝接受农渔民的保险业务。
而现在蔡英文当局的做法却与陈水扁不同,是仗着民进党占有多数“立委”议席的优势,透过《农田水利法》的制定,将农渔会夺过来,为己所用。在“斩断”地方派系势力控制农渔会的“大手”的同时,籍着由官派的农渔会负责人。承担各项公职选举的“桩脚”的角色及责任。下一步,已经酝酿修订《地方自治法》,将里长由选举产生改为官派,也是要把所有可以在选举中发挥催票动员组织作用的基层组织,都掌握在民进党的手中,从而彻底地封死国民党“东山再起”的机会。而且,在将农渔会的财产收编之后,也是堵死国民党候选人的资产来源,相反变成民进党候选人的“小金库”。
彻底封堵两岸民间经济合作交流的渠道
更阴毒的是,此举更是要封杀两岸民间经济合作交流的渠道。实际上,在2005年“胡连会”达成《两岸和平发展共同愿景》之后,国台办宣布向台湾民众送出“大礼”,包括台湾农渔产品零关税输进大陆地区。在经历了中盘商的剥削阶段之后,摸索出由大陆的地方政府或专业公司与台湾的产地农渔会直接签署合约的方式。如今将农渔会改制为民进党政权的公务机关之后,这个渠道也就被堵死了。倘再加上民进党充分运用其擅长的宣传舆论技巧,反咬一口说是大陆拒绝购买农渔产品,就将会在农渔经济领域煽动起另类的“恐中反中”氛围,荼毒广大的农渔民,使得两岸民间交流将陷入危险的境地。(直通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