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当局“陆委会”高调处理东方卫视派驻美国白宫的中国台湾记者张经义后,就职于首钢的中国台湾经理郑博宇也因为声援张记者遭到举报,使得“陆委会”再度祭出严厉惩罚的手段。
1
这也不禁让人联想起更早之前被严惩过的厦门社区助理们。
在这次台湾“割据政权”对在大陆工作发展的台湾青年祭出的连环惩罚后,“陆委会”更是发出了另一项涉及在陆台师的“声明”。
表面上,它重申在陆台台师并未违法,实际上却设置许多障碍,以及可以惩罚台师的陷阱,恐吓限制着在陆台师发展和升迁机遇,并拿着大棒限制在台教师的两岸交流和褫夺他们赴陆兼职任教的权力。
这篇声明强调“台湾是一个自由的社会,尊重人民选择”,然而它却更像是画地为牢、竭泽而渔的恫吓。
我们还要再回顾一下厦门青年台胞社区助理事件、卢丽安事件、台生申请入党事件和新党三杰事件。回顾这一系列破坏两岸关系,台湾“割据政权”却只敢欺负台湾同胞的公众案件,都和岛内“恶法”全称为“台湾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有关。
这是岛内在1992年制定的规范岛内人民赴大陆和大陆人民赴台湾岛内的规范性律法。事实上,它的内容是过去岛内1987年解除《戒严令》以及1991年废除《动员戡乱时期临时条款》后,用来填补的继续保持限制台湾人民自由的法律。
1945年台湾经历长期的日本殖民统治后回归祖国,台湾光复后在内战中战败的国民党将军队和政府撤退到台湾负隅顽抗,借着美国干涉中国的势力垄断和控制所有台湾同胞,形成了对内在1949年失去全国法统,对外1971年2758决议失去联合公国承认代表中国的地位,但却形成今日全面垄断和控制台湾人民的局面。
如今我们见到的蓝绿恶斗的政争和轮替,也不过是台湾岛内“割据政权”内部关于垄断控制台湾人民权力的改朝换代。
台湾人民的所谓“自由”仍然被台湾“割据政权”紧紧的限缩,凡是要追求自由的台湾同胞都可能会付出被台湾“割据政权”严惩的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