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余潞】台湾民进党前党工、非政府组织(NGO)成员李明哲遭大陆指控颠覆国家政权罪案28日一审宣判,李明哲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2年。李明哲当庭表示不上诉。29日,此案在岛内外引发诸多解读。
大陆批评台当局一味指责
对于上述宣判结果,台“总统府”与陆委会通过声明表示“无法接受”,称大陆严重伤害两岸关系,并呼吁北京早日放人,让李明哲尽快返台。《中国时报》29日刊登的一篇评论称,蔡英文当局在本案的角色非常尴尬,表态始终如一停留在“不满”“遗憾”及“不能接受”等口号中,完全没有任何实际作为。究其原因,在两岸关系急冻的情形下,蔡当局根本无法也无力营救,只能消极地打打“嘴炮”应付了事。
联合新闻网29日称,美国国务院东亚局发言人葛瑞丝·崔通过电子邮件回复台媒称,美国对于李明哲因“颠覆国家政权罪”不明确指控而遭判处有期徒刑5年“感到失望”;美方敦促大陆释放李明哲,让他与家人团聚。美国《纽约时报》称,这项判决是大陆对台湾“心理战”发出的最新一枪。
29日,大陆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表示,李明哲犯有颠覆国家政权罪,“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有组织、有计划、有行动;而台湾有些人无视事实,一味攻击大陆,这才是对两岸关系的严重伤害”。他说,李明哲所作所为是否危害大陆的安全与稳定,应该由大陆法律判定,而不是由台湾当局和一些政治组织的主观偏见判定。至于随李明哲妻子李净瑜登陆的民进党前“立委”王丽萍台胞证遭注销无法入境,马晓光表示,个别人员无法入境的原因,“他们自己心里清楚”。
犯罪事实很明确
至于李明哲的犯罪事实,并不像一些绿营分子指责的那样“含糊不清”,而是相当明确的。据《中国时报》29日报道,“首要分子”彭宇华2012年5月在湖南长沙创建“两岸牵手”QQ群,宣扬颠覆国家政权思想,同年9月李明哲加入,成为骨干。同年11月,彭将群组更名为“围观中国”,并制订近2万字的所谓“梅花计划”,确立建立政党、推翻现行政治制度等终极目标。2012年12月,“围观华南”QQ群成立,李明哲先后任该群组管理员、群主。2013年后,他们相继筹建多个QQ群组,成员最多时有2000多人。彭、李通过QQ群、脸书及微信平台撰写、转发诋毁、攻击国家政治制度的文章、书籍及视频,煽动推翻国家政治制度,表明不排斥“暴力革命”。自2013年下半年起,彭宇华因与李明哲等人的矛盾而淡出,放弃推广实施“梅花计划”。
绿营准备把该案持续闹到国际社会。民进党“立委”王定宇称,李案宣判是政治判决,当局应呼吁台湾民众“危邦不入”,大陆是否是适合旅行、经商的地方,所有台商和台湾人民应思考清楚。一些媒体关切李净瑜下一步是否为丈夫申请保外就医,她回应称,不承认大陆法院立场,“会继续请联合国等组织提供救援”。她还宣读了一份“不心存幻想,坦然面对”的简短声明,称追求理想须付出代价。29日李净瑜又声称,只要李明哲一天还在牢里,一天不自由,她就会持续不间断地援救。
台湾中国文化大学教授庞建国分析称,李明哲坦白从宽,因此没用最高10年来判,但又不宜只判3年轻轻放过,毕竟两岸关系目前还在冷冻状态;判刑5年藏着一些“柔性威慑”的意味,未来仍可能依两岸关系变化及李明哲个人表现,提前假释出狱。中央警大教授董立文称,李明哲案宣判势必影响两岸关系,反映两岸社会制度与生活方式的不同。
台媒对比“陆生共谍案”
《中国时报》29日称,有评论认为,李明哲鼓吹“民主多党制”属言论自由范畴,不应有罪。但是从法律属地主义看,台湾人在大陆还是要遵守当地法律,不能因所谈内容在台湾受到允许,就要求其他国家或地区比照相同标准。文章认为,从两岸层面来看,大陆借李明哲案至少释放三个信息:一是强调大陆底线;二是凸显以大陆民众的标准,对台湾人执法;三是该案多少折射出当前两岸关系冰冻的困境,大陆对台展示“公事公办”,显示没有软化空间。有评论提到,日前11名台籍人士涉嫌贩毒,被印度尼西亚政府处以死刑,整个过程,台方几无置喙余地,事后也不见蔡英文当局公开发表任何评论,“针对李明哲案的情况,蔡政府或许也应该抱持类似的心态”。
《联合报》29日发表社论称,检视李明哲案的脉络,不能不和周泓旭的“共谍案”对照。被称为“陆生共谍”的周泓旭今年3月9日遭台“调查局”逮捕,原因是他曾试图策动一名“外交部”官员交付情报。尤其值得关注的是,李明哲受审后4日,台北地方法院判处周泓旭一年两个月有期徒刑,两个半月后,李明哲被判刑5年。文章认为,如果台湾不是弄得两岸“谍影幢幢”,如果蔡英文对陷入僵局的两岸关系稍微释放一点真实善意,双方就不必在李明哲和周泓旭之间进行政治拔河,“未来,李明哲能否提早获释,恐怕也系于两岸关系能否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