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中央网络报》3日发表社评文章指出,也不过才一年多的时间,劳工在民进党当局的眼中,就从“心中最软的一块”变成了随手可丢的“免洗筷”。从民进党推动“一例一休”之后,台湾资方与劳方皆不满意,可谓双输之局,而且在执行上有困难之处,各地方政府及劳资方也频频发出修改的声音。前台湾地区行政管理机构负责人林全在任时,对这些声音似乎充耳不闻,赖清德上台之时即已预告了修订劳动相关规定的政策。不适合的相关规定,当修则修,但我们必须指出,赖清德修改“一例一休”方向完全错误,或者说,完全偏向了资方。从这一次修改的内容来看,恐怕只会酝酿更多的问题。
回顾民进党当初修改劳工相关规定之初,本意是要响应其选举时照顾劳工的承诺,然而整个修改过程太过草率,既不了解不同产业之间的特性,拿制造业来硬套服务业,也忽略了资方与劳方之间的沟通,最后才修出一个人人皆曰不可的“一例一休”。不幸的是,民进党当局似乎没有学到教训,因为我们检视这次赖清德修改预告的五大方向,可以说每一点都是倒向资方。赖清德说没有偏袒任何一方,只是自欺欺人而已。
首先是连续上班时间的调整,现行规定是每七天至少要休一天,但新规定美其名是增加弹性,亦即雇主经工会或劳资会议同意,例假得于每7日的周期内调整,换言之,劳工最多可以连上12天班,这不仅增加了劳工的健康风险,在一些服务业也增加了顾客的安全风险。
其次,加班工时增加。劳动部提了甲乙两案,甲案是一个月加班时数上限从现行46小时放宽为54小时;乙案是加班时数以3个月为周期,单月可运用的加班时数上限放宽为54小时,3个月内不得超过138小时。简单地说,也是假弹性之名增加劳工工作的时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