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长期以来中国大陆并不反对台湾与大陆建交国发展非官方关系,支持台湾人民追求和维护自身在海外的合法权益,包括在国外法院审判中的权利,不反对台湾方面提供合理的救济途径。肯尼亚案中的受害人多为大陆居民,大陆为了保障两岸人民权益进而接收被遣返的台籍嫌犯,这不同于以往仅涉及台湾居民的法院判例。台湾方面对大陆“强押”、“非法掳人”、“违背程序正义”等指责是站不住脚的。在未来国外法院尤其是大陆建交国法院的涉台审判中,如果出现有悖于“一个中国”政治与法理事实的声张、判决等,或者出现利用司法审判来凸显“台独”的情况,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保留通过法律与政治渠道敦促法院遵循“一个中国”原则的权利。
在此案的处理过程中,中国大陆坚持“九二共识”,按照《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互助协议》与台湾相关部门进行沟通。过去8年间,两岸关系在“九二共识”政治基础上取得了不少进展,台湾的“国际活动空间”也得以拓展。对于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的肯尼亚而言,“一中”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对于国际社会而言,“九二共识”并不是“两个中国”并存,因此在本案中,理应由中国大陆代表“一中”与肯尼亚方面交涉,然后再透过《两岸协议》与台湾方面对接。
台湾有不少绿营“立委”对大陆不遵守“九二共识”和《两岸共同打击犯罪与互助协议》的质疑是不合理的,实际上在此前的侦办、起诉与审判中,台湾方面非但未按照《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和司法互助协议》来与大陆方面进行沟通或提供协助支持,反是以通过各种方式加以阻挠,而大陆则在第一时间向台湾方面通报接收遣返的情况,并表示后续将遵照两岸协议来处理。
据此,台湾方面有关人士应理性看待肯尼亚遣返案以明辨是非,更应认清“两岸同属一个中国”是两岸关系现状,也是国际社会的共识,切勿政治炒作以混淆视听、操弄民粹以宣扬“台独”,应珍惜来之不易的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局面。(作者:王鹤亭,系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协同创新中心博士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