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听到不少言论,《服贸协议》和《两岸协议监督条例》的通过,在理论上不一定要挂钩,“立法院”不妨尽速审查《服贸协议》。台经院两岸发展研究中心主任陈华升说的最露骨,他认为《两岸监督条例》的背景是当时国民党为“立法院”最大党,欲强行通过服贸协议,民进党不肯在“立法院”进行审议;如今民进党已是多数党,若觉得服贸协议内容哪里不妥,就在“立法院”藉由多数投票或审查来处理它。
哎呀!说出这等话来真的叫人感叹,当时国民党的“立委”席次占三分之二多数,就是不敢藉由多数投票或审查来处理!民进党这么做,就不算“强行通过服贸协议”了?国民党可以主导“立法院”的时候,派系倾轧懦弱无能,他们的溃败也是不可避免的。
为了响应台湾工商界的要求,作出便民利民拼经济的姿态,民进党很可能优先逐条审核《服贸协议》,尽快的让它通过。然而在逐条审核的过程中,民进党不会照着原来双方签署好的协议,一字不改的通过,他们必然要提出某种程度上的修改。因为一字不改就通过的话,那么两年前你们都在反对些什么?还鼓弄出一场大规模的学生运动来呢!
按照惯例,已经签署好的协议,若单方面自行修改条文,对方必须要认同,协议才能生效。就算台湾“立法院”逐条审核修改通过了自己满意的《服贸协议》,对岸会同意你们修改的新协议吗?很可能双方又要再来一轮谈判协商,结果还未可知。
从乐观的角度来看,两岸的《服贸协议》、《货贸协议》问题都不大。因为李克强最近说:“我们发了文件,明确对台湾投资企业已有的优惠政策不得改变,要给定心丸。我们为什么这么做?因为我们是同胞啊!”李克强强调:“当然,前提是要保持两岸的和平发展,基石还是‘九二共识’。只要遵循这一政治基础,大家都认同属于一个中国,可以说什么问题都好谈。”
蔡政权还是必须先过“九二共识”这一关,好自为之。(马淑静 曾任台湾美商美林证券公司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