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29日讯 海峡导报特约评论员、台湾淡江大学大陆所教授潘锡堂为本报撰文表示,台湾“行政院”正式通过“自由经济示范区”规划案。值得注意的是,未来示范区也必须纳入境外期待台湾开放的农业,才能展现台湾积极推动自由化的决心,进而达到示范效果。
例如,台湾目前致力推动加入跨太平洋经济伙伴协议(TPP)及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但目前示范区的产业并非这些协定所关注的重点,未来台湾必须在其他服务业项目(如金融、电信、教育)进一步开放,推动岛内制度改革,并在环保及劳工议题上有所突破,才能真正落实将自由经济示范区做为自由化橱窗,加入TPP之试点作用。
尽管推动自由经济示范区可达到三个策略目标:一、为台湾迈向自由经济铺路,达到经济转型、释放企业活力的目标;二、创造台湾对外洽签双边经贸合作协议,及加入TPP、RCEP的有利条件;三、创造台湾成为全球产业合作的平台,提昇竞争力。然而,计划能否落实,有相当程度与陆资相关,目前方案明定陆资投资製造业比照外资,不限制投资比例。但区内外资规范是超世贸组织(WTO)待遇,对陆资仍有诸多限制,且须经过“经济部”审查,连WTO“平级待遇”都算不上,故而如何吸引大陆有竞争力的产业﹖应是必须审慎思考的问题。(具体详见30日海峡导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