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一年之计在于春”。福建省在新春之际再次颁布惠台利民措施,展现了进一步关切台胞台企诉求、加快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决心和能力。早前笔者曾赴福建参访和调研,发现当地推动两岸融合发展的成果令人惊喜。尤其在基础建设方面,连接厦门和金门的厦金大桥(厦门段)工程进展良好,上月更取得突破性新进展:刘五店航道桥东主塔“金刚护体”──钢套箱成功定位安装,为后续施工创造良好条件。此外,在为台胞办证换证方面,福建相关部门的安排相当细心周到,不仅在出入境口岸旁边设了办证中心,还开展了“一条龙”服务,让首次赴大陆的台胞可一次性办妥各类通行证件、手机卡、银行卡等,节省不少时间。在参观厦门赤土社时,几位台湾年轻人分享了参与大陆乡村建设的经验和感受,认为在大陆找到了“用武之地”。
正是“百闻不如一见”,作为“台胞登陆第一家园”的福建近年在探索两岸融合发展新路方面采取了不少积极措施。这次是2023年9月《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福建探索海峡两岸融合发展新路 建设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的意见》发布后,福建省第四次发布惠台利民措施,迄今累计共有62条内容。相较于之前的举措主要聚焦经贸往来、金融合作、涉台司法建设、鼓励台胞就业创业、便利台胞生活等,这次则新增了“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和“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有助吸引更多台商台企到福建寻找商机、开拓市场。
在促进闽台服务业合作方面有5条措施,当中“试点允许台湾业者在闽投资设立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最受关注。这是大陆方面给予台资台企同等待遇的又一重要举措,让在福建设立的持证台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公司申报审批流程视同在福建的大陆企业的待遇,其拍摄的节目视同大陆制作公司拍摄的作品,在大陆的广播电视机构及网络视听平台播出时,无需进行境外作品引进申报审批。
由于条件吸引,在相关政策宣布两天后已有台企申请,并获得大陆首张针对台湾业者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未来将可在大陆制作节目、动画和纪录片等影视作品,由此台企在大陆的商机更加丰富。
在支持对台农林渔业发展方面,共有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发展等6条措施,也是进一步落实大陆方面之前颁布的《关于支持台湾同胞台资企业在大陆农业林业领域发展的若干措施》。闽台两地气候类似,农业合作有得天独厚的优势,福建目前是大陆最大的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这些年已有不少台商台农在福建发展农业,并融合文创、旅游,发展成旅游度假胜地。
这些年虽然民进党当局肆意破坏两岸关系,持续升高台海局势,但大陆方面为广大台湾民众谋福利的初衷不变,近年不断推出惠台措施,从“31条措施”、“26条措施”、“11条措施”、“农林22条措施”到《意见》等,进一步给予台企台胞与大陆企业、大陆居民同等待遇,为台企台胞提供更宽广的发展空间,让到大陆来打拼的台胞更好、更快地融入大陆社会。台企台胞应抓住机遇,深耕大陆市场,在互惠互利中实现合作共赢。(来源:香港《大公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