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福州12月5日电 记者近日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获悉,《福建省人力资源市场条例》已经过福建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表决通过,将于2025年3月1日正式实施。条例明确将不断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逐步扩大直接采认和采信范围,助力两岸融合发展示范区建设。
条例在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增加了相关规定:一是落实落细同等待遇,将在闽就业创业的台湾同胞纳入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同等享受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创业孵化、职业培训等人力资源服务;二是建立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开展闽台职业资格比对,逐步扩大直接采认和采信范围,建立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目录,实行动态调整并向社会公布;三是支持有条件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与台湾地区相关行业协会合作,面向台湾地区技能人员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等便捷服务。
“根据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计,目前两岸职业资格标准比对成果共计183项,其中采认项目113项,采信项目70项。”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副主任吴黎静说,福建省近年来不断加大惠台力度,于2022年在平潭综合实验区设立了“福建省(平潭)台胞职业资格一体化服务中心”,面向台胞开展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工作,延伸开展考证、培训、就业等服务,相关采信范围仍在逐步扩大中。
吴黎静表示,福建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还将“完善台湾同胞职业资格采认和采信制度”列入2025年专题调研项目,持续发挥好地方立法引领保障改革的作用,吸引更多台湾同胞来闽追梦、筑梦、圆梦。(记者 郭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