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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挫越勇?还是越错越勇?


  台海网7月23日讯 海峡导报特约撰述人江岷钦今日发表评论文章说,21日,台湾前海军将领雷学明等人自诉陈水扁诽谤案第二度开庭,已经卸任的陈水扁亲自出庭应讯。从开庭前的故弄玄虚到庭讯后的媒体操弄,斧凿痕迹,清晰可见;翻云覆雨,乏善可陈。整起事件,宛如过气政客欲藉偏见动员重出江湖。已故美国民主党参议员派德曾说:“多数政客所犯的错误在于,忘记自己受托于民,却自认受命于天。”证之于斯,确为的论。

  开庭前,陈水扁以声东击西的方式舍弃台北地方法院事先的安排,临时改走台北地检署的大门,导致现场维安警力大乱,让“爱国同心会”的成员苏安生乘机从后方踹他一脚。法庭外的暴力行为固然不对,但若非陈水扁操作过头、弄巧成拙,苏安生根本无法穿越上百警网施暴。事实上,陈水扁担任领导人期间,从内部管理到涉外事务,经常破坏体制恣意妄为。例如最近在钓鱼台争议中意外曝光的日本事务会,就是陈水扁在台湾涉外事务部门里搭建的违章建筑。不论是出自权力的傲慢自大,或是未脱沐猴而冠的在野心态,陈水扁视“法律”为无物的做法与他赖以发迹的 “法律”专业背景,形成一种强烈的讽刺。

  应讯时,陈水扁准备了一大叠资料和手写文稿,在长达三个多小时的庭讯中,审判长多次请陈水扁坐下应讯,但陈水扁坚持站着,以连讲90分钟的方式反驳雷学明等人的指控。法庭现场共有五位由陈水扁和两位被告徐国勇、赖清德所雇用的律师,但从头到尾几乎没有机会开口,陈水扁自己应答,滔滔不绝,十足律师本色。或许陈水扁认为“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但是外界从他的行为里再度确认律师性格在他人格中根深蒂固的程度。这种牢不可破的律师性格,明显反映在陈水扁的执政风格里,形成管理学上的“锤子法则”:凡事皆以律师思维为出发点,施政就是冲突、妥协、进步、强辩、转移、权术。

  庭讯后,陈水扁郑重其事地召开记者会,对媒体表示:一个还在侦办、审理的拉法叶军购弊案,竟然不能合理地评论与公开地质疑?长期以来关注拉法叶案的两名 “立委”跟领导者,今天竟然会变成共同被告,结果雷学明等人却变成正义的化身。“如果天底下有真理,我们感觉非常好笑,怎么会变成这样?”陈水扁向支持者这样喊冤。但是台湾的民众不禁要问:陈水扁究竟是越挫越勇,还是越错越勇?

  陈水扁或许忘了拉法叶军购案是他从政的终南捷径,他的一句“不惜动摇国本”也要办到底的口号,为他赢得无数选票。执政八年,陈水扁对台湾人民的承诺习惯跳票,包括拉法叶军购弊案在内。卸任之后,他的记忆又立即恢复。经过八年经验,或许戴高乐的言语值得台湾人民深思:“政治何其严肃,不宜率尔交付政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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