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台湾网9月28日讯 近日,湖南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建设的实施意见》(简称《实施意见》),提出要对标“五好”园区要求,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以推动湘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为目标,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深化湘台产业合作,推动合作区高质量发展,将合作区打造成为深化海峡两岸经贸合作的引领区、助推湖南省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
湘台两地文化交流源远流长,经贸合作成果丰硕。湖南省现有台资企业近600家,就业员工近10万人,覆盖全省14个市州、100个县市区。今年5月,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商务部正式批复同意在湖南省设立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成为大陆第5个获批设立产业合作区的省份。
《实施意见》提出,加快挖潜增能,加强引资引智,将合作区建设成对台交流示范平台。到2025年,合作区内新增台商投资30亿美元,台资企业数量达到300家,入驻合作区的台湾地区前百大企业达到20家以上,台资企业产值较2020年翻一番。
《实施意见》提出,优化园区产业布局,立足海峡两岸产业合作区(湖南)三大产业园现有产业基础和未来发展定位,加强与台湾地区优势特色产业的定向精准对接,推动园区差异化、协同化、集聚化发展。其中,岳阳产业园重点发展电子信息、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并依托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湘台农业合作交流基地、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农业科研示范基地,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湘潭产业园重点发展智能制造、现代医疗器械等产业;郴州产业园重点发展有色金属精深加工、电子信息、装备制造、现代服务业等产业,积极承接粤港澳大湾区台资企业转移。
《实施意见》明确,要加大对台招商引资力度,瞄准“高精尖新”产业,大力开展产业链招商、定向招商、委托招商、中介招商、以商招商、亲情招商,加强与沿海台资企业集中区产业链、供应链合作,促进湘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要促进湘台创新链合作,引导湘台企业、研发机构、高等院校在合作区内联合建设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创新载体,推动湘台在技术认定等方面使用统一标准。要加强湘台人才合作与交流,加快人才创新平台建设,推动台湾地区职业资格与大陆专业技术职称比照认定,大力吸引台湾地区专业人才和青年进入合作区就业创业。要培育壮大台资企业主体,鼓励台资企业在合作区内设立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功能性总部,支持台资企业融入大陆产业链供应链,拓展内销市场。要加强台资企业用地保障,支持三大产业园调规扩区和以“园中园”方式设立台湾产业集中区,探索实行规划刚性约束与弹性调整并举机制,为重大项目落地预留空间。要完善金融支撑体系,引导和鼓励台资、民间资本投资合作区内金融业,建立和完善面向台资企业的融资担保、科技型企业贷款和创业投资风险补偿等机制。要加大财税支持力度,鼓励和引导省新兴产业发展基金等政府性投资基金投向符合条件的合作区内台资企业,推动供应链金融发展。要优化园区营商环境,对标国际国内最高标准,加快推行极简审批和全过程全周期代办服务,深入推进“一件事一次办”“园区事园区办”等改革,完善合作区项目招商引资、履约实施、建设全流程跟踪服务。(中国台湾网、湖南省台办联合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