练卜鸣(资料图)
作者 练卜鸣 炎黄职业技术学院助理教授(台籍教师)
一、前言
2018年8月6日国务院出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国办发〔2018〕81号),且于同年9月1日起施行,让港澳台居民申办“居住证”,一时间申办“居住证”议题还在台湾地区闹得沸沸扬扬,但不管怎样据笔者观察得知会在第一时间办理“台湾居民申办居住证”者,大都期待该证件享有几乎等同当地国民的权益,享有等同当地人的便利性。综前说明,从2018年9月中下旬领到第一批“港澳台居住证”者迄今也已届满7个多月了,期间经历了十一、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等假期,因此本文拟就台湾民众领到“居住证”在内地生活是否更便利了?就笔者个人实际体验及观察作一探讨,供有关部门、学者专家及有识之士参酌。
二、落实“两岸一家亲”理念为港澳台民众制发“居住证”
根据2016年11月在北京召开的“两岸和平发展论坛”公布的数字,居住在大陆的台湾民众总计约200万人,包括眷属与学生,占台湾总人口的近9%以上。另根据2014年上海市入户调查,当时上海的常住台胞即有22万人之多。这些统计数字可能还低估了,这从上海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中心执行主任盛九元于2018年10月接受《新民周刊》采访即可得知,“考虑到有些台胞家在上海,但在昆山等地工作,所以粗估目前在上海的台胞至少有30万人以上。”但一些方面却受到限制,例如前往中国大陆,不论去哪个城市,只要住宿,必须办理临时住宿登记;如住酒店,只能住涉外酒店,不允许在内宾专用宾馆住宿;找工作,必须办理就业许可(甫于2018年8月取消);另从友人处得知想去网吧消磨时间都被拒门外,因为许多网吧在登记证件时只能识别内地居民身份证。针对上述,为了体现“两岸一家亲”理念的具体实现,及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两岸同胞是血脉相连的一家人,没有任何理由不携手发展、融合发展。据此国务院出台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这项措施就是践行两岸一家亲理念,为台湾民众在大陆发展创造机遇,也为促进两岸经济社会融合发展创造更好的条件。总之,便民、利民、落实同等待遇,就是这项政策的良法美意,也是港澳台同胞所期待的。
三、领“居住证”者期待享有等同当地人的便利性
笔者于1992年元月份第一次踏上祖国大地,此后因公或私每年要前往内地至少5次以上,迄今从未间断,也四度长期在大陆工作,此次躬逢其盛第一时间申办了“台湾居民居住证”,也因昔日在内地旅游、访学调研、工作等经历,自然将关注点放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持有人在内地(大陆)得享受的“九项便利”上,自领到“居住证”后,笔者去了山东济南、河南沁阳、福建福州、上海及江苏省南京、淮安两市,另去年八月底迄今因工作关系长期居住在“淮安市涟水县城”,每次出行都会带上“居住证”, 购买火车汽车票、住宿酒店、购买公园及各类文体场馆门票、办理银行卡、大卖场会员卡及使用当地的共享单车(电瓶车)等等,需要用到证件时一定优先拿出“居住证”,碰壁时才会取出“台胞证”,这期间也有台办、台联、海联会、涉台学者专家询问笔者,及应邀参与台籍教师、台干的小型座谈会,刚开始的四、五个月听到对“居住证”反馈的声音几乎都是“这是一张空卡”。
但庆幸的是随着《办法》的逐步落实和具体措施的进一步完善,此次五一假期笔者与五位台籍教师外出旅游,亲自感受到有“居住证”的便利性(因有未办居住证者同行),尤其台商较密集的城市越是方便,经询问大部分城市的酒店都已接到该市局通知:港澳台居民持“居住证”办理入住,统一登记为“境内旅客”就是一大进步。目前仅银行业务、卖场会员卡、共享单车等尚未跟上脚步外,但已能满足港澳台居民的生活需求了。
众所周知,不光是港澳台居民持有“居住证”, 外来人员到某大城市就业、居住、念书等早期都必须办理暂住证,后于2015年全面取消改实施“居住证”制度,如今内地居民都说“居住证”就跟身份证一样,没什么差别。因之笔者也期待因此《办法》的落实,可逐步将长居内地的港澳台居民纳入中国公民的管理体系,他们也将因中国公民身份的确认而在内地享有的权利和便利进一步得到保障,享有“同等待遇”,有一天港澳台居民也能说出“居住证”就跟内地人的身份证一样,太便利太好了。相信这一措施,毫无疑问将有助于增强港澳台同胞的国家意识和文化认同感,对未来的祖国统一也将起到一定的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