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当局行政机构将“两岸人民关系条例”列优先“法案”,明定两岸签署和平协议必须先经过“公投”。国民党团总召江启臣昨表示,请民进党开大门、走大路,优先审查搁置已久“两岸协议监督条例”。
国民党发言人欧阳龙反问,可能两岸相关的协议都要拿来“公投”?不论是经贸、文化都要“公投”?那么“公投”会不会太频繁甚至有些荒谬。他说,党中央会请党团和政策会密切关注台湾陆委会的版本内容再做响应。
国民党“立委”费鸿泰认为,国民党主席吴敦义才刚提出和平协议,台当局就列“优先法案”,明显针对性太强,且不安好心,根本是“黄鼠狼”,民进党显然是想操作选举。
江启臣也表示,民进党当局在这节骨眼提修“法”,当然容易衍生为了选举或针对特定政党的联想。“太阳花学运”当初“反服贸”诉求也是“先立法,再审查”,当初遗留至今的“两岸协议监督条例”草案,台当局行政机构每个会期都列“优先法案”,现在昨是今非,反而要先修正“两岸关系条例”,难道是打假球?
江启臣认为,“两岸监督条例”现在有不同版本,包括“时代力量”、民进党“立委”都有个别提案,“立法”也是最完整的,也符合学运当初的诉求。
国民党团这会期有将“监督条例”列为“优先法案”,如果民进党也认为这应该优先处理,大家可以尽快排案审查。
来源:台湾《中国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