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台办在成都市郫都区召开“川台70条”政策对接暨台资农业企业现场交流会。(图片来源:四川省台办)
12月27日至28日,为进一步推动《关于促进川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川台70条”)落地落实,助力台商台企参与乡村振兴,四川省台办在成都市郫都区召开“川台70条”政策对接暨台资农业企业现场交流会。省级相关部门、部分市州台办和全省2个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20家省级“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企业负责人参加活动。
现场参观 让合作成果更直观
12月27日下午,与会人员现场参观考察了“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企业—成都中延榕珍菌业有限公司。据该公司副董事长林次郎介绍,2016年,他通过并购的方式入驻成都市场。并购之前,这家杏鲍菇企业已经亏损了好几年,林次郎以其过硬的技术和管理体系通过1年的努力,就让这家企业转亏为盈。目前,林次郎的企业已经为当地农民就业提供了400个岗位、人均年收入4.5万元以上,更辐射带动了周边5000个农户增收,联合省农科院、西华大学成立了食用菌产学研实验室。
林次郎的企业是川台农业合作的一个缩影。近年来,在四川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和相关方面的共同推动下,川台农业合作快速发展,取得明显成效。目前,全省有国家级“台湾农民创业园”2个、20家在川涉农台资企业获批省级“川台农业合作示范基地”,川台两地合作项目近300个,川台农业合作已成为川台产业合作新的亮点和增长点,对促进四川农业产业化发展、改善农民生活起到了强有力的助推作用。
政策解读 让台商理解更明白
“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与农业企业的区别是什么?层级如何划分?需要什么条件?如何申请?怎么评定?”在12月28日上午的现场交流上,农业农村厅相关负责人围绕“川台70条”涉农条款进行了详细解读,省发改委、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省林业和草原局相关同志也结合本部门职能职责作了认真说明。听了相关人员深度解读后,大家对“川台70条”理解更加透彻,对省台办采取政策对接“面对面”的贴心服务纷纷点赞。
今年9月3日,四川发布实施“川台70条”,其中农业领域占11条,分别就做好台资农业项目用地服务、支持台资企业和台胞积极参与乡村振兴战略、完善农业保险制度、加强信贷政策支持、支持台湾农民创业园建设等方面出台政策措施。“这么多部门,陪着台商把政策读懂读透,不仅告诉了政策有哪些,还教会了我们如何对接?我今天收获最多的就是感动!”钧乔农业科技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胡淑美动情的说。胡淑美2002年来川搞农业,致力于生态循环种养殖发展。“川台70条”发布后,胡淑美看到了新契机。“‘川台70条’第19条中提到,支持台资企业和台胞创办农技培训学校。目前我们公司正在致力于创办一所‘没有围墙,没有教室’的农技学校,我们主要想针对返乡工作这个群体,安排大学教授和台湾民间生态农业专家来为他们上课,教他们环保观念、养殖技术、农产品的加工等等,最终教会他们做生态农业管理。” 胡淑美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