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丨两岸一家亲 共享新机遇
落实"同等待遇"
促进两岸融合发展
厦门先行先试再发力
继发布"惠台60条"举措后
再推实施细则
确保惠台措施出台一条
落实一条 见效一条
数据显示厦门已成为
大陆申报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多的城市
创新引领 同心前行
打造两岸同胞温馨家园
厦门如何继续发挥"试验田"作用?
9月18日,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实施细则》由"惠台60条"涉及的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分为五大板块,一是经济交流合作方面有23条(1-23条),二是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有10条(24-33条),三是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方面有3条(34-36条),四是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方面有7条(37-43条);五是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方面有17条(44-60条)。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这将大大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
据了解,厦门"惠台60条"出台五个月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得到了广大台企台胞和社会的充分肯定。比如,推动落实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申领工作,让持证台胞能享受国家和居住地提供的三项权利、六项基本公共服务和九项便利。截至9月18日,厦门市共有3129名台胞申办居住证,成为大陆申报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多的城市。此外,已有985名在厦65岁以上台胞成功办理敬老卡,台胞凭台胞证从市民通道前往鼓浪屿,已超2万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