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20日讯 (海峡导报记者 陈成沛) 9月18日,中共厦门市委台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
据了解,深化实施厦台经济社会文化交流合作若干措施(“惠台60条”)出台五个月以来,取得了积极成效。比如,推动落实台湾居民居住证的申领工作,截至9月18日,厦门市共有3129名台胞申办居住证,成为大陆申报台湾居民居住证最多的城市。
厦门“惠台60条”实施细则出炉
《实施细则》由“惠台60条”涉及的80个职能部门参与制定,分为五大板块,一是经济交流合作方面有23条(1-23条),二是社会文化交流合作方面有10条(24-33条),三是台湾同胞在厦学习实习方面有 3条(34-36条),四是台湾同胞在厦就业创业方面有7条(37-43条);五是台湾同胞在厦居住生活方面有17条(44-60条)。
在每条措施之后明确了具体政策、申报条件、应提交材料以及责任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办事流程。这将大大方便台胞台企查询、了解和办理相关业务。台胞可在“厦门台办”微信公众号的菜单——政策解读一栏查阅《实施细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