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办理窗口。 王旌亚 摄
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台湾事务办公室获悉,随着国家《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办法》的正式实施,按照公安部统一部署,即日起,云南省公安机关设立71个受理点同步启动港澳台居民居住证申领发放工作。
办证首日,记者在昆明市公安局官渡分局吴井派出所看到,前来办理业务的台胞络绎不绝。首批办证的台胞高国耀告诉记者,整个办理程序十分便捷,所需材料也很简单,自己仅用10分钟左右就完成了所有流程。“今后,台胞也可享受和大陆居民同等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权利。有了这样的保障,我们台胞都相当欢喜。”
图为台胞办理港澳台居民居住证。 王旌亚 摄
常年在昆明市经营生计的台胞张人骅表示,由于“台湾居民往来大陆通行证”证件位数、制作技术标准与大陆居民身份证不同,社会公共服务系统的终端和设备无法识读,在出行、学习、就业、就医等方面有诸多不便,如乘坐交通工具需在人工柜台取票,外出住宿需到当地公安机关开具证明等。获得与大陆同胞相同的18位数身份证件后,这些繁琐的程序都可减免,将使台胞在大陆工作、生活更加方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