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日,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分三批对44名台湾电信诈骗嫌犯进行审判,主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台湾《联合报》称,2016年起多国遣送台湾诈骗嫌犯到大陆,这是大陆方面对一连串跨境电信诈骗案的第一个宣判案例,具有指标意义。对于宣判结果,台当局陆委会表示“非常遗憾与不满”,但岛内民众却拍手称快,甚至有人表示“还是判得太轻”。
一天判了三批
“中时电子报”报道称,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21日分三批对涉嫌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的被告人进行集中宣判。此次宣判的85名被告人中,有70余人是大陆公安部组织北京市公安局于2016年4月从肯尼亚押解回国的人员,其中44名为台湾居民。涉案的第一批33名被告21日上午8时30分在北京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接受审判,其中有13人是台湾嫌犯,被判10年到15年不等,张凯闵、林金德两名台湾主犯各判15年徒刑。被告都承认罪行,并感到后悔,对于刑期没有异议。上午10时,法院依法对徐伟伦等17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徐伟伦等9人为台湾居民。法院以诈骗罪分别判处上述被告人有期徒刑3年至1年9个月不等,并处罚金。下午14时,法院又依法对张家祥等35人特大跨境电信诈骗案作出一审宣判,其中张家祥等22人为台湾居民,相关被告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3年至3年不等。
台湾“中央社”21日报道称,根据台陆委会统计,自去年4月以来,已有288名涉及海外电信诈骗案的台湾民众遭遣送中国大陆,同期在境外涉嫌电信诈骗遭遣返回台人数则为427人。这一数字目前还在不断增长中。《联合报》21日报道说,西班牙2016年底逮捕269名电信诈骗嫌犯,其中200多名是台湾人。西班牙法院上周公布裁定,同意将此案首批121名嫌犯引渡到大陆。
国台办:顺应民意的正义之举
对于大陆审判结果,台陆委会主委张小月21日表示,感到非常遗憾与不满,台当局一再要求将台湾人送回台湾处理,且因台湾掌握事证,“两岸应共同合作,要有司法互助”。陆委会还呼吁大陆司法机关要确保这些被告的合法诉讼权利,并基于人道考虑同意家属探视。台“法务部”发新闻稿称,基于两岸共同打击跨境犯罪、保护无辜受害民众立场,对大陆司法机关严厉制裁不法诈骗分子做法表示理解。但台“法务部长”邱太三称,诈骗集团的源头在台湾,如果不让他们来台湾指认,犯罪集团就没办法根绝。民进党“立委”罗致政表示,陆委会该尽量沟通,引渡诈骗犯回台,“能在台湾审理是最理想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