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王文平介绍,漳州市中院与市司法局还建立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制度,考察选聘遵纪守法、热心公益、责任心强、品德威望高的台胞台商担任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目前,在漳州,像台商施水甲这样的台胞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一共有10位。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漳浦台商联谊会会长陈隆峰说:“我们的主要职责是协助和监督审前社会调查,协助入矫后回访帮教、教育学习、心理辅导、社会适应性帮扶、脱管漏管预警协作等教育矫正、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涉台社区矫正对接工作,真正落实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促进两岸交流合作,更好体现了两岸一家亲。”
近年来,漳州市中院不断创新涉台司法工作实践,早在2009年,漳州中院在全国率先成立首个独立建制的“涉台案件审判庭”,实行涉台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促进裁判尺度统一,提高审判质效。还在福建省率先选聘台胞担任涉台案件调解员、全国率先选任台胞担任涉台案件人民陪审员,还聘任台资企业管理人员担任司法联络员,创新形成台胞陪审员、台胞调解员、台企司法联络员“三员联动”涉台纠纷化解机制。持续加大台胞陪审员选任力度,目前台胞陪审员已增至110名。还率先在全国实行台籍被告人近亲属会见制度。(完)
漳州市中院副院长王文平。(中国台湾网发 福建省台办供图)
漳州涉台社区矫正监督员台商施水甲(中)、刘美心(左)夫妇和陈隆峰(右)。(中国台湾网发 福建省台办供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