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9日讯 综合台媒8日报道,台湾一堆“惯老板”惨了!有民代提案“修法”,月薪4万元(新台币,下同)以下的工作,在求职网站的薪水栏,禁止写“面议”,违者将被罚款30万元-150万元。
大部分求职者找工作投履历时,常常会看到公司职缺在“薪资待遇”栏位写着“面议”或是“依公司规定”,询问人资后,往往得到“依能力决定薪水”等空泛回答,让找工作的劳工不知道现在行情多少,常吃大亏。
为此,国民党民代林为洲提案,要求雇主招募、雇用员工,工资为4万元以下者,不得只说“面议”,必须要在应征资讯上把底薪写清楚,违者可处30万元到150万元罚款。消息一出,博得众多网友大赞。
林为洲表示,会在“立法机构”这个会期的剩余时间内,尽快让这个提案进入“委员会”。他说,低薪是台湾的普遍状况,其中有一个问题是资讯不透明,所有刊登广告都写“薪资面议”,但这对求职者很不利,尤其对社会新鲜人更是如此,“因为他不知道自己的能力、证照、科系,在市场价值多少行情”。
林为洲接着说,许多人面试时,往往只有对方的口头承诺,没立下文字,让劳方常常吃亏,因此当局应订定规则,让月薪4万元以下的公司招聘员工时须揭露最低薪资是多少,让求职者看到广告时,就能知道底薪多少,有效减少劳资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