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7月7日讯(海峡导报记者 陈成沛 通讯员 王珊珊)导报记者昨日从厦门市台联获悉,2016年厦门市老台胞、老台胞遗偶生活津贴及台胞低保户生活扶助金将于7月11日起进行集中发放。此次生活津贴针对1947年12月31日之前出生的老台胞、老台胞遗偶以及首次针对1948年-1955年出生的厦门户籍老台胞发放,请老台胞凭户口簿、工行存折及身份证,台胞低保户凭户口簿、工行存折和低保证到市台联办公室办理领取手续。可委托亲友代办(需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具体办理时间及对象:7月11日—20日(周六、周日除外)的办理对象:台胞低保户、1947年12月31日前出生的老龄台胞(厦门户籍)及遗偶(厦门户籍);7月21日—29日(周六、周日除外)的办理对象:1948年—1955年出生的老龄台胞(厦门户籍)。咨询电话:0592-26990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