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警方打掉一个冒充中国大陆公检法机关、向大陆民众实施电信诈骗的犯罪团伙后,该国执法部门日前将涉案的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对此事件,多位专家13日接受新华社记者采访时表示,遣返做法完全合法,台湾方面应理性、客观看待,切实负起打击电信诈骗犯罪的责任,与大陆方面合作维护两岸同胞的财产安全和合法权益。
据悉,2014年11月29日,肯尼亚警方在当地一民居内发现大量涉嫌用于电信诈骗犯罪的电子通讯设备,抓获48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8名台湾犯罪嫌疑人,成功打掉一个电信诈骗犯罪团伙。2016年4月8日,该国警方又抓获涉嫌向中国大陆拨打电话冒充大陆公检法机关实施诈骗的19名大陆犯罪嫌疑人、22名台湾犯罪嫌疑人。肯尼亚执法部门经审查,决定将上述人员中的77名中国大陆和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日前,相关犯罪嫌疑人分两批被带回,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45名。
“大陆方面对此事的处理是合法、合理、合情的。”上海台湾研究所常务副所长倪永杰说,从法律上讲,由于受害人全部是大陆居民,按照国际刑事诉讼的属地管辖原则,大陆方面当然拥有司法管辖权,有权将相关嫌犯在大陆起诉、判刑。肯尼亚将涉案嫌犯遣返中国大陆,完全符合司法程序、符合一个中国原则。
北京师范大学国际刑法研究所所长黄风表示,从目前掌握的情况看,有关刑事案件是由肯尼亚和中国大陆立案侦查,由于嫌犯是在肯尼亚活动并被抓获,肯尼亚享有优先司法管辖权。当肯尼亚决定终止审理时,由于中国大陆还在侦查,因此大陆有权要求肯尼亚方面提供刑事合作,将相关嫌犯遣返中国大陆。这是正常、合法的国际司法合作。
“对于相关嫌犯,台湾方面并未立案侦查,因此不存在大陆方面违反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问题。”黄风表示,将涉案的台湾犯罪嫌疑人遣返中国大陆,不构成任何对人权的侵犯。大陆司法部门将严格依法对犯罪嫌疑人开展侦查调查工作,相关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会依法得到保障。
倪永杰认为,此前,大陆方面曾将多名台湾电信诈骗嫌犯移送台湾方面,但台方并未予以严厉惩治,而是轻判甚至无罪释放。这在客观上纵容了犯罪活动,许多嫌犯变本加厉,成为累犯、惯犯,诈骗金额十分巨大,使大陆居民、企业遭受严重损失,影响十分恶劣。这一势头如果不能得到及时遏止,后果不堪设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