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互惠互利基础上,继续推进两岸货物贸易协议商谈,争取年内取得积极成果。
——积极推动两岸环境保护协议商谈。
——继续推进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互设办事机构议题商谈,朝着尽快完成协商的目标努力。
——积极促成海协会和台湾海基会在今年年底前就7年来协商谈判进程及取得的成果进行总结。
——共同营造更为公平、有效的投资环境,增强两岸企业投资合作信心,携手应对全球产业竞争。
——推动服贸、租税、飞安等已签协议尽快生效实施,以增进两岸民生福祉、促进两岸经济共同发展。
——协调有关部门提高投资纠纷案件的协处效率,强化两岸投资企业权益保障。
——继续深化合作,努力提升两岸旅游安全和品质,保持两岸旅游健康有序发展。
——持续加强并深化两岸文化、教育等各领域交流合作,巩固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社会基础。
——采取积极措施,大力加强两岸青年交流,为两岸青年学习、就业、发展营造更好环境。
——就两岸经济共同发展与区域经济合作进程相互促进等问题交换意见,予以推动。
——支持和鼓励两岸有关研究机构和专家学者就共同研究抗战历史加强交流合作,弘扬抗战精神。(完)
原文网址:http://www.taiwan.cn/taiwan/jsxw/201510/t20151014_1083265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