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收清单:最直接红利
上述的18项农渔产品,是ECFA早收清单的一小部分。ECFA在2010年6月29日签署,当年9月12日生效,根据该协议,从2011年起正式实施早期收获清单,这份清单分为货物贸易和服务贸易两部分。
货物贸易部分,台湾出口到大陆的539项产品,以及大陆出口到台湾的267项产品,3年内(2011-2013年)分三阶段降到零关税。到2012年底,台湾出口大陆节省了41.7亿元人民币关税,大陆出口台湾节省了23.3亿元新台币关税。
以汽车零部件为例,ECFA之前大陆对汽车零部件进口课税6%-10%,台湾因为早收清单可以零关税出口汽车零部件到大陆,相当于比其它境外厂商少了6%-10%的成本。2012年前10月,台湾销往大陆的大型货车用车轮及其零件,同比增长15倍之多。
早收清单中的服务贸易部分,大陆向台湾开放了医院、银行、进口影片配额等11个服务业领域,台湾向大陆开放了会议、展览、银行等9个领域。
早收清单是ECFA带给台湾的“开门红”,特别是台湾出口商拿到了实实在在的好处。
服贸协议:利好中小台商
大陆台商卢月香向导报记者表示,EC-FA早收清单对于做出口生意的台湾大企业帮助很大,但是对于台湾中小企业帮助不明显,本月21日签署的《两岸服务贸易协议》,涉及两岸商贸、文化、餐饮、旅社等服务行业的互相开放,将对中小台商带来很大的实质帮助。
大陆台商曾钦照也告诉导报记者,无论是早收清单中的大陆服务业开放项目(例如金融),还是这次服贸协议中的服务项目(例如印刷业、书店、旅社、理发),这些项目其实在ECFA之前就有台商进入,但是这些台商要以海外第三地公司名义投资,不能以台商名义直接投资大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