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转投资”是历史突破
这种颇具“两岸特色”的绕道投资行为,在马英九2008年上台之后,得到大幅改善。马当局把企业投资大陆上限从20%、30%、40%等阶梯式计算法,统一调高到60%,为台企投资大陆创造了更大空间。
这种空间除了投资上限之外,还包括:投资审查的松绑,一般投资案只需简易审查;投资领域的扩展,相继开放台资投向大陆面板、芯片等敏感领域。
如今投保协议签订,纳入经第三地投资的台商,无疑消除了台商畏惧被处罚而绕道的压力,这是对两岸特殊的历史和现状做出的回应。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协会常务副会长、龙凤集团董事长叶惠德说,把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企业纳入协议保护范围,解决了长期以来的“台商身份定义”难题。
上海市台协副会长、元祖集团董事长张秀琬表示,把经第三地投资大陆的台商企业纳入保护范围,一直是台商呼吁写入投保协议的焦点,由于这类企业为数众多,对台商而言,协议是一颗“定心丸”。
台湾商业同业公会理事长张平沼也表示,投保协议将这些占有相当比例的“转投资”台商纳入保护范围,是一个非常大的突破。
打压性绕道而行将减少
厦门大学台湾研究院经济所副所长唐永红向导报记者称,投保协议关于第三地投资的条款主要用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此前大陆单方面出台的《台湾同胞投资保护法》,针对的是直接投资的台商,并没包括经第三地的台商。
唐永红表示,前些年大陆和香港签订CEPA之后,许多台商为了利用香港的优惠政策,就跑到香港注册公司转投大陆,不过如今两岸签署了ECFA和投保协议,做出了一系列紧密经贸安排,经香港等第三地投资大陆的诱因自然减少了,同时因为怕被打压而经第三地的台资就会大大减少。
不过,今后仍会有部分台商为了躲避台当局的关卡,经第三地曲线登陆。比如投资大陆芯片和面板产业,台当局均规定最新技术不能赴大陆,这显然削弱了这类台商在大陆的竞争力,所以绕道仍会是他们的选项之一。
第三地战略性布局增加
对于经第三地转投大陆,中国社会科学院台湾研究所王建民研究员提出了一个新观点。他向导报记者称,今后经第三地投资大陆有可能增加。
他解释说,以前经第三地,主要原因在于台当局的限制,和对大陆的不了解,以外资进入比较方便,是一种被迫行为;而在投保协议之后,“第三地台商”获得了法令上的保护,更使他们可以放开手脚,大胆进行全球布局,激励他们经第三地投资的行为,这时变成了一种主动行为。
例如将公司注册在香港、维尔京群岛、开曼群岛等免税或低税地区,再投资大陆,不仅减轻了税收负担,而且从全球布局的战略性层面考量,资金出入更加自由,不易受两岸时局牵制,更有助于公司成为一家全球性的公司。
王建民强调,台资经第三地投资大陆将出现什么变化,是投保协议之后非常值得关注的一个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