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糖公司表示,目前大陆民股有1643人,持股约7300万股,股权占比为0.93%。台糖表示,公司都有为大陆股东保留配息权益,并且全都提列在公司的保留盈余内,等未来修法解冻大陆民股、可执行权利之时,就可发放。台糖今年每股配发新台币0.6元现金股利,到目前为止,累计保留股利约新台币7.2亿元。
针对大陆股东代表跨海要求台糖将保留股解冻,受理股票的继承、转让买卖。但台糖公司表示,目前受到“在台公司大陆地区股东股权行使条例”约束,如果不修法,就要等到“两岸统一”才能解禁,否则,只有透过“立法院”修法才有松绑可能。
台湾在1992年7月27日公布“在台公司大陆地区股东股权行使条例”,其中的第3条规定:“大陆地区股东之股份,在国家统一前,均为各该在台公司之保留股;其有继承或转让者,亦同。在台公司对于大陆地区股东所为继承、转让或其他股东名簿记载变更之请求,在国家统一前,暂缓受理”。
台糖公司表示,大陆民股的问题,关键在“国家统一”或修法,大陆股东非仅存在于台糖公司,也不是台糖可以自己解决的。
来自大陆深圳的任雪松表示,他的祖辈当时是以金圆券购买台糖公司发行的原始股票,没想到冻结时间长达63年。他说,大陆地区的台糖股东,在去年成立了“台糖大陆地区民股股东权利维护会”,参加的股东除了大陆地区之外,还包括移民到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及英国等地20多位原始股东的继承人。
任雪松和另一位自澳大利亚来台的王慧一,27日上午以台湾民股委托人的身分出席台糖年度股东大会,并发言代表大陆股东向台糖提出两点要求:
其一,两岸关系不断正常化,人员往来已无障碍,要求台糖公司解决大陆股东的“保留股”限制,交由大陆股东自行处理。
其二,大陆原始股东绝大部分都已过世,第二代也都年事已高,要求台糖公司基于人道精神,允许大陆继承人办理股票继承与转让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