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9月11日讯 1990年9月12日两岸红十字组织在金门签署“金门协议”,解决偷渡客与刑事罪犯遣返事务等问题,两岸红会为见证这段历史,当年签署协议的代表,预订9月21日旧地重游。
据中评社报道,“金门协议”是自1987年台湾开放民众赴大陆探亲后,处理两岸事务所签署的第一个协议,开启两岸事务制度化处理的先河,也是目前两岸执行最久的协议。
当时参与“金门协议”谈判与签署的两岸红会代表,分别有台湾红十字组织秘书长陈长文、副秘书长常松茂、国际组主任徐祖安、顾问邓定秩等4人;大陆红十字组织秘书长韩长林、理事乐美真、台湾事务部副部长张希林、福建红十字副会长计克良、福州市红十字副会长方庆云等5人。
现任台湾红十字组织总会长陈长文表示,偷渡客的遣返问题涉及人道,且符合红会的使命宗旨,当时台湾主动与大陆红十字会联系,立即得到正面回应。
陈长文表示,与其说“金门协议”对两岸交流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有什么功绩?倒不如说“金门协议”对两岸当局产生了什么样的省思、对于人道的价值应该做出更具体的落实与实践。
台湾红十字组织也指出,根据“内政部移民署”统计,两岸遣返人数由最多一年高达5000多人到近年来约200多人,显示出两岸往来的管道已更通畅也更为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