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6月30日讯 两岸经济协议(ECFA)将在明年元旦生效,“两岸经济合作委员会”将接棒推动四大协商,明年两岸还将互设多个经贸法人办事处,推升两岸经贸关係进入“贸易、投资双高成长”的历史新境界。
综合台湾媒体报导,一周内,ECFA就会先后送入“行政院”与“立法院”批准。如无意外,ECFA将在明年元旦实施。根据两岸约定,两岸800多项提列早收清单的货品,将优先进入降税期,在2013年元旦达到零关税。
后ECFA时代来临,海基会董事长江丙坤与大陆海协会长陈云林29日下午在重庆洽签ECFA与两岸智慧财产权保护协议。海基、海协会随后也宣布,年底在台湾举行的第六次陈江会将推动洽签“两岸投资保障协议”与“两岸医药卫生合作协议”。
值得注意的是,ECFA生效后,两岸将推动经贸法人相互设处,不仅要推动两岸民间公协会互设办事处,还要推动彼此半官方经贸团体相互挂牌。
根据两岸洽签的ECFA文本与五附件,两岸将本着世贸组织(WTO)基本原则,考量双方的经济条件,逐步减少或消除彼此的贸易和投资障碍。明年上半年ECFA生效后,两岸共同筹组的经合会也将启动货品贸易、服务贸易、投资与争端解决等四大协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