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5月16日讯 第五次陈江会订6月登场,除两岸经济协议(ECFA)届时可望完成洽签,关于“两岸智慧财产权”协议部分,“经济部”智慧财产局长王美花透露,双方将建立官方沟通平台,以“直接、快速、有效”的方式,协助台商处理相关智财权问题。
台湾经济日报报导,针对两岸智财权协议其他项目,王美花表示,因双方还处于谈判阶段,事涉敏感,不便对外公布,但对于台商企盼的“优先权”及“驰名商标”等项目,政府一定会尽力向对岸争取,以加强对台商的智财权保护。
王美花指出,目前台商在中国经常碰到的智财权问题,包括:产品被不肖业者仿冒或盗版、商标或产地名称被中国业者“抢先注册”、水果等农产品标示不清,被鱼目混珠为台湾进口的农产品等。
至于台湾农民关心的“农业智财权”,王美花透露,洽签协议时将要求对岸加强取缔仿冒或“抢注”台湾生产的农产品,“农委会”也将推动CAS台湾优良农产品认证标章,帮助中国消费者辨识台湾农产品,保障农民权益。
王美花表示,之前台湾被“抢注”的“阿里山”、“日月潭”、“梨山”、“池上米”、“西螺”、“燕巢”以及“古坑咖啡”等著名产地或商标,便是台湾政府单位透过民间管道与中国协调,要求撤销。
但透过民间管道“间接”协调虽然可行,但一来一往的时间太慢。通常处理智财权案件涉及公权力,实在有必要建立“两岸官方沟通平台”,才能更加直接、快速、有效地处理智财权争议。她透露,双方已有多次“业务沟通”,大陆对此也能赞同。
王美花表示,政府与对岸建立官方平台及协调处理机制,将有助打击盗版及仿冒猖獗问题,保障台商的智财权。日本及美国早已和对岸建立类似机制,并且争取到优先权,台湾身为中国第七大贸易伙伴及第五大投资国,“没道理被排除在外”。
6月第五次陈江会时,台湾当局将与大陆洽签“两岸智慧财产权”协议。多数台商对此表示肯定,并盼尽速建立两岸官方沟通平台,协助业者解决智财权方面的问题。
针对第五次陈江会将洽签两岸智财权协议,士林电机执行副总谢汉章及新东阳法务经理朱若昱建议,台方应要求对岸修订相关智财权法令,并要求其主管机关从严审核、积极“打假”;针对商标申请及异议裁定速度应该加快,不要徒增业者困扰。
更重要的是,双方应尽速建立“官方沟通平台”,协助业者解决在中国遇到的“抢注册”、“仿注册”等问题,帮助个案公司争取大陆“驰名商标”,争取建立“司法互助”机制,解决两岸智财权的诉讼案件。
士林电机经理林志诚表示,该公司在两岸都有合法注册商标,产品包括变压器、配电盘、低压开关、汽车发电机、马达等40种品项。但2000年开始,士林电机发现,有中国业者竟使用“几乎相同”的商标仿冒注册,并贩卖类似产品、零件等,造成消费者误认,伤害该公司商誉,衍生许多法律问题。
林志诚指出,这些中国大陆业者通常会利用相似的LOGO,例如将“九井”刻意设计成“士林”图案,或是取中、英文名称的谐音,或是冠上地区名,例如“上海士林电机”等手法,向大陆主管机关提出申请,然而主管机关因审查松散,导致商标仿冒者猖獗,抓不胜抓。
谢汉章甚至发现有大陆仿冒业者,竟然将士林电机的台湾总部大楼及董事长照片,通通放在网页上,藉此混淆视听。
更严重的问题是,当台湾业者向大陆主管机关提出异议后,审查作业往往要拖个三、四年。举例来说,目前约有十家大陆业者仿冒士林电机的商标,其中只有一家异议成立,其它的九家不是异议部分成立,就是还在审查中,大陆主管机关迟迟无法做出明确裁示。
朱若昱认为,大陆主管机关的异议裁决时间实在太长,该公司在大陆拓展事业时,发现新东阳有30类糕饼点心、32类饮料产品及35类零售店服务商标,竟被卸任总经理“抢注”登记在自己名下,导致新东阳只能转而利用“平行输入”,或是采用副品牌“千江月”、“唐点子”等方式在大陆发展,“绑手绑脚”,损失的无形资产更是难以估计。
朱若昱说,若发生在台湾,该案例已可构成背信罪,但新东阳自2001年始,向大陆主管机关提出异议,拖了近十年还没有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