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4月6日讯 针对台湾绿媒体报道指两岸经济协议(ECFA)签署后就影响321万白领人士,台“经济部”“国际贸易局”今(6)日特别澄清指出,大陆企业来台投资,依法均有一定的人数限制,除指派少数高阶管理阶层来台外,大多数员工仍将在台湾聘用台湾人士,创造台湾人之就业机会。
据台湾今日新闻网报道,台“国贸局”表示,根据“主计处”统计,台湾98年服务业产值约新台币8.75兆元,约为台湾生产总值(GDP)的70%,服务业就业人口数约计600万人,占台湾总就业人口数的58%;而依据我研究机构统计,中国大陆去年服务业总产值约人民币12.05兆元,约占GDP的40%,就业人口则约有2亿5千万人,占就业人口数的33%,相较之下,大陆的服务业产值及就业市场仍有很大的成长空间,反而可协助台湾业者拓展市场。
“国贸局”指出,政府在协商ECFA服务业要求及开放项目时,均秉持与业者密切沟通、掌握业者需求,适时公布协商进展,向业者征询进一步建言,同时有主管机关参与协商会议,争取业者权益,对于特别敏感项目,也会坚持不开放的原则,并请各服务业主管机关评估可能面临之冲击,预拟配套措施,为业者争取有利条件。目前已确定将金融服务业纳入早收清单,其他服务业别及相关细节仍待各服务业主管机关确认。
对于部分民众担心工作权益会受影响,“国贸局”表示,台湾在WTO的入会服务业承诺并未涉及开放劳工,虽然有开放会计师、建筑师、专业技师、兽医师等专业人士来台提供服务,但这些专业人士来台执业,均应先通过“国家”考试,取得证照后才能执业;两岸部分则因两岸关系条例及相关许可办法的限制,台方并未承认大陆人士大专以上学历,因而无法参与台湾家考试,取得相关证照,因此也无法来台执业。
至于非属专业人士之其他服务业,“国贸局”强调,即使承诺开放大陆来台投资企业派遣中国大陆高阶人士(如负责人、高级经理人员、专家)来台经营业务,也需根据新修订的“大陆地区专业人士来台从事专业活动许可办法”规定办理,意即有一定的资格条件及人数限制,例如陆资来台设立分公司或子公司,投资金额或营运资金超过20万美元以上者得申请2人,投资金额每增加50 万美元得申请增加1 人,最多不得超过7人,因此,除指派少数高阶管理阶层来台外,大多数员工仍将在台湾聘用台湾人士,创造台湾人之就业机会。“国贸局”强调,不致发生报载所述“ECFA冲击321万白领”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