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3月3日讯 海协会长陈云林2008年底到新竹科学园区参访,新竹市前“国大代表”,也是公害防治协会理事长钟淑姬只身前往,与警方发生拉扯,现场并有女警跌倒受伤,新竹地方法院昨天依伤害罪判处钟淑姬六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钟淑姬闻讯后说,她一定会继续上诉。
女警跌倒受伤 挨告伤害
据台湾《自由时报》报道,“我没有犯错,为什么要有悔意?”钟淑姬认为当天她要去科管局洽公,找科管局长讨论河川污染问题,警方在未告知她任何理由下,就阻拦她的行动自由,女警把她团团围住,并发生拉扯,她的自然反应就是生气、抗拒,觉得被莫名其妙的限制自由。
警方向法庭出示2008年十一月四日公告,内容为隔日下午一点到四点,竹科园区一路大门前为管制区域,警方主张依据法令,警方可针对公共区域,拦检人、车等措施,对进出的人民做查证或其他必要措施,执勤内容并无过当或违法。
钟强调没犯错 将会上诉
法官依据警方蒐证画面,认为画面显示被告钟淑姬与封锁线前的女警发生推挤,其中一名女警拉被告往后,被告以双手推那名员警说,“为什么拉我”,员警重心不稳摔倒在路面,造成女警下腰挫伤,事实明确。
法官认为被告钟淑姬不管政治诉求为何,从事抗议活动应有节制,不可有攻击警察或挑衅公权力行为,造成警察受伤后又毫无反省之心,不过被告同一行为触犯妨害公务、伤害两罪,从一重处断,判处六个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罚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