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海网12月15日讯 大陆人士来台买房每年可居留4个月,专业人士来台可停留6个月,“立委”质疑,上述大陆人士在台居留满4个月后可否依法加入健保?“行政院卫生署”昨天在“立法院”表示,需进一步研究。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内政部长”江宜桦昨天赴“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报告“中资来台投资不动产现况”。
随着开放陆资来台,大陆人士来台条件也逐步放宽,民主进步党籍“立委”叶宜津表示,健保财务负担已经很重,但根据“全民健康保险法”,大陆人士在台居留满4个月也可以参加健保。对于这项质疑,“卫生署”官员表示需要进一步研究,预计1周内提出说明。
民进党籍“立委”邱议莹则质疑,如果多位大陆人共同买房,每人每年都可来台居留4个月,接着用专业人士名义申请停留6个月,再申请团聚停留6个月,同1人用不同名目申请即可在台湾住1年多。
不过江宜桦澄清,大陆民众每项申请入境事由都要先出境再入境,而且大陆人士买房地产必须取得核准,若持份过细,台湾不会同意共同购买。
担心陆资来台炒房价,民进党籍“立委”赖清德主张对大陆人只租不售。国民党籍“立委”杨琼璎也认为,大陆房地产有使用年限,台湾土地为私有制,对陆资来台投资不动产应该设定上限。
江宜桦表示,“内政部”对陆资来台投资不动产会采“总量管制”,但因目前来台投资案件不多,总投资金额新台币1803万元,仅核准10件,因此还没有明定总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