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床上的尹先生一脸无助,刘小红的丈夫在一旁照看着
刘小红口中的这位“他”,就是54岁的尹先生、母亲生前的同居男友。在中医院,导报记者见到病床上的尹先生,他挂着吊瓶,痛苦地呻吟着,动弹不得。
女方子女:不是不照顾 应两家一起分担
2005年,在江西,单身的尹先生跟小红的母亲生活在一起。2011年,小红母亲出车祸离世。后来,尹先生跟着小红一家来厦门打工。7月1日,尹先生骑电动车摔伤,导致颈椎受损,胸部以下瘫痪,目前仍在中医院救治。
刘小红家人认为,尹先生虽然是母亲生前的男友,但一直未办酒领证。小红说:“现在他受伤在医院,花了三万多了,我们不是说不去照顾他,主要是我有两个一岁多的小孩要带,老公又在工厂上班,全靠71岁高龄的公公在医院帮忙。长期下去,老人家肯定是吃不消的。”而小红的其他兄弟姐妹,都在外地打工,也抽不了身。
男方兄弟:是你们的人了 出事就不管了?
小红希望尹先生的兄弟姐妹能帮忙分担照顾尹先生。而尹家兄弟听了这种说法很愤怒:“10多年了,二哥整个人都是你们刘家的,给你们盖房子,打工挣钱,现在出了事,就不管了?”
最让尹家兄弟姐妹耿耿于怀的是,二哥自从去了刘家,就连清明给父亲上坟都没有回来,为此,大哥跟尹先生断绝兄弟之情。尹家三弟尹米安表示:“我跟哥3日到医院,照料了足足十几天才离开的。”
导报记者从中调解,最后尹米安和刘小红均表示:双方愿意坐下来协商,关于尹先生出院后,回到老家江西的生活问题,希望双方都能抽出人手和时间来共同分担。
律师说法
从法律的角度出发,到底是哪家有赡养的义务?福建天翼律师事务所林黎晖律师表示:我国法律并未规定公民有义务扶养已经成年的兄弟姐妹。因此尹先生的兄弟也没义务扶养尹先生。同时,小红与尹先生不是法律上的亲属关系,也没有赡养义务。但结合本案的实际情况,小红与尹先生的兄弟应根据自身负担能力,友好协商,尽可能地为尹先生提供道义上的帮助,弘扬中华民族敬老、养老、助老的美德。也建议尹先生可以向相关的政府部门申请低保待遇来保障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