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5月23日11时30分,周某无证驾驶一辆湘M4F658牌照的三轮摩托车从允山非法载客沿长青路朝向光村方向行驶,在土坝桥路段与一辆货车会车过程中,将横过道路的行人邓某碰撞致伤,当日送往医院抢救无效死亡。案发后,周某负案潜逃。6月10日,江永公安局将周某列为网上在逃人员。
“清网行动”开展以来,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通过召开交通肇事在逃人员家属座谈会上,给在逃人员家属下发《永州市公安机关对投案自首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的通告》,详细讲解了《通告》内容和法律政策。
潜逃在广东的周某接到家属电话,得知公安机关对投案自首的在逃犯罪嫌疑人依法从宽处理的法律政策后,通过几天的思想斗争,终于鼓足勇气从广东回到江永公安局投案自首。江永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做好周某的询问笔录后,仅用了10多分钟就帮他到看守所办理了监视居住手续。
从看守所出来,周某拿着《监视居住决定书》,提出了一个胆大的想法,要民警带领他到其他交通肇事逃逸的犯罪嫌疑人家中,他将把自己的经历告诉给那些在逃人员的家属和亲友,敦促在逃人员抓住全国“清网行动”有利时机尽快投案自首。
当日下午,周某在民警的带领下先后来到夏层铺、桃川等地的4名在逃人员家中,将自己4年潜逃在外的痛苦经历和回家投案自首后公安机关依法对其宽大处理感受讲出来,希望能让其他在逃的人员及时“回头”,主动投案自首。通过周某对在逃人员家属和亲戚“现身说法”的警示教育,他们深受感触,纷纷表示要尽快、尽力规劝在逃人员主动到回来投案自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