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理避税”
今天,在法律界人士看来,明星成立工作室一方面可以摆脱经纪公司约束,更多元发展;另一方面也可以降低纳税标准,合理避税。
按照《个人所得税法》的超额累进制,年收入超过96万的部分,税率为45%。有媒体算了一笔账:按照这个税率,1.6亿的片酬需缴纳至少7195万税额;而以合法的工作室或者影视公司名义签订合约,至少能节省10%的税率,少了约1590万元。
国家税务总局网站截图
《南风窗》的报道总结,无论怎样对比,成立个人工作室或影视公司,都是避税的“绝佳手段”。
当然,这还只是理论层面的算法。实际情况还应考虑一些工作室运用更复杂多样的合理避税手段。此外,如果再遇上地方税收减免政策,纳税额应更少。
一度被视为“避税天堂”的新疆西北端口岸小城霍尔果斯,就曾因此备受关注。相关文件曾明确,2010年至2020年,对经济开发区内新办的属于重点鼓励发展产业目录范围内的企业,给予自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五年免征优惠。报道显示,目录涵盖了金融服务业、影视、文化传媒服务业、旅游业等多类行业。而这还只是优惠政策中的一部分。
在此类优惠政策之下,包括明星工作室在内的各类企业涌入这座小城。
这段时间,郑爽也新开了不少工作室。企查查显示,2016年,她任法定代表人的两家工作室在江苏新沂开张,后于2018年注销;2017年,另外两家郑爽任法定代表人的工作室在江西九江成立,并存续至今。
企查查APP截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