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划算
钱没少花却多是赔本赚吆喝
商家站出来控诉明星带货“翻车”,撕开了直播带货遮羞布的一角,也让“坑位费”这一业内名词走进公众视野。所谓坑位费,是指商家交给直播合作方的占位费,相当于线下商店的商品上架费,是直播带货中占比较重的一笔费用。
据了解,目前直播主播的坑位费差别很大,从几万元到几十万元不等。“坑位费多的能到五六十万,少的也得七八千元,商家想要以‘纯佣金’的方式即只拿销售提成来合作,大部分带货主播是肯定不同意。”李震表示。有市场传言,罗永浩的坑位费最高能达到60万,李佳琦、薇娅等顶流直播的坑位费大概在30万至40万左右,虚拟偶像洛天依淘宝直播坑位费则高达90万。
“坑位费+佣金+全网最低价”,这种合作模式让许多商家大倒苦水。“坦白讲,现在找主播来直播带货的商家,大部分都亏钱。”胡书孟表示,很多大品牌商家就是为了寻求曝光,提升品牌知名度,但对于中小商家来说,这账未必算得过来。
如果再遇上销售额造假,品牌商就更是雪上加霜。李震说,目前很多MCN机构会雇佣外包团队刷单,这不但让商家变相支付了流量成本和刷单成本,还得实打实地给主播付出“注水”后的销售额佣金。“现在40%左右的直播退货率已算是不错的了,但退款及产品物流成本对商家来说也不是个小数。”
待冷静
最终还得回归货物本身
“MCN机构、主播和商家都有自己的一套想法,多方博弈下,目前直播行业的两极分化愈发严重,赚得多的盆满钵满,赔钱的血本无归。”胡书孟称,目前主播直播带货亟待规范化发展。“不仅是很多明星不专业,一些职业的网红主播也缺乏专业知识和基本规范,以为长得好看、能说会道就能带货,使得行业泡沫泛滥,消费者也日益不满。”
记者注意到,7月14日,浙江消保委对外称,今年上半年全省共受理网络直播购物消费投诉621件,较去年同期上升168.8%,其主要存在问题在于主播夸大、虚假宣传。部分主播直播时承诺的优惠、赠品等也不兑现。尽管《网络直播营销行为规范》已于7月1日落地,但对直播带货的约束力还非常有限。
“明星带货不会成为常态。明星带货本身,无论是商家还是外界都更为关注带货数据;一旦数据不可观,或者是没有达到如期的效果,再加上货品本身的各种质量问题,对明星来说都是一种自损。”艾媒咨询CEO兼首席分析师张毅表示。
直播行业需要归于冷静,已成不少业内人士的共识。“任何行业初期都会夹带一些泡沫,明星流量只是手段,还是要回归货物本身。”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数字经济研究院执行院长盘和林认为,直播带货对企业经营能力提出了更新的要求,“商家要冷静思考自己的未来定位,以品质差异化来吸引消费者,而不仅仅靠价格。”
(来源:北京晚报;记者 袁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