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篮球协会17日发布公告,认定上海队在2022-2023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季后赛12进8第二场消极比赛情况属实;江苏队在2022-2023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CBA)季后赛12进8第三场消极比赛情况属实。两队的行为严重违反体育运动精神。
根据《中国篮球协会纪律准则和处罚规定》第三十三条规定并参照《2022-2023赛季中国男子篮球职业联赛纪律准则》第八十一条,作出如下处罚:
一、取消上海队和江苏队2022-2023赛季比赛名次和2022-2023赛季参赛资格;
二、对上海久事篮球俱乐部和江苏肯帝亚篮球俱乐部各核减联赛经费人民币5,000,000元;
三、对上海队主教练李春江,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中止其教练员注册资格;对江苏队主教练李楠,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中止其教练员注册资格;
四、对江苏肯帝亚篮球俱乐部总经理史琳杰,自本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5年内,限制从事与篮球相关的活动。对上海久事篮球俱乐部总经理蒋育生,自本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3年内,限制从事与篮球相关的活动。
(来源:新华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