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权益 培养校园体育文化
到底是升学还是进入专业队,对很多具有体育特长的学生而言,是他们在高中甚至初中时就会面临的两难选择。
在合肥市体育局副局长陆志勇看来,《意见》提出的研究制定有体育特长学生的评价、升学保障,明确将推进国家队、省队建设改革与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相衔接等政策,能有效解决体育人才升学断档、人才流失等问题。
“特别是集体类项目,孩子们一开始在一个学校有校队,到了初中就分散了,高中更加分散。而现在体育部门和教育部门联合推动,鼓励各地建立健全‘一条龙’人才体系,为体育人才的升学提供了保障。”陆志勇说。
在保障升学的前提下,《意见》同时对相关体育人才提出了更高的文化要求。对此,南京理工大学动商研究中心主任王宗平解读道:“运动员在学校的学习,不降低文化要求,采取补课延长学时的办法,这个是跟国际接轨了,过去是运动员参加比赛,有的运动员在学校用运动成绩换算成学分,现在文件中‘不降低学业标准要求’这一项,就需学生运动员达到和其他学生同等的学业要求,从而达到更好的文化积累。”
《意见》对体教融合的另一大主体——体育教师在培养机制、待遇等方面的权益同样提出了确切的保障措施。
内蒙古自治区包头铁路实验小学体育老师李彬表示,现在学校的体育老师基本上每周要上15节体育课,多的能达到18节,算上平日的校队训练,课时就更多了,《意见》对体育教师负担增大、缺乏奖励机制等问题提出了切实解决方案,对于基层体育教师来讲是“及时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