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杨的商业代言并不多
伦敦奥运会后, 美国权威游泳杂志《游泳世界》预测,孙杨第二年的代言收入极有可能突破2000万美元(约1.14亿人民币)。
的确,赛后诸多企业纷纷向游泳队抛出了橄榄枝,但本报记者所了解到的情况是,孙杨的商业赞助还不是商谈的时候。“毕竟,后面还有比赛。”秦铮表示。
“企业若想找孙杨代言,并不容易,因为孙杨并不像林丹有自己的公司,其代言的管理还是国家游泳中心。”熟悉国内知名运动员代言情况的知情人士表示。
而本身就颇具个性的孙杨在面对代言时也面临不小的“挑战”。
2011年8月,孙杨就因为“代言”问题,跟国家游泳管理中心闹得不开心。当时孙杨发微博埋怨游泳中心,表示他在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代言”,出席了游泳队与某茶饮料的签约仪式。
“这可能是孙杨要学会如何面对的难题,孙杨每年去国外训练就达5个月,国家培养的费用也是很高,就目前状态,刘翔模式还是主流。”上述知情人士认为。
2006年,国家体育总局已经就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下发过通知,其中明确规定各运动管理中心“与进入国家队的运动员签署相关合同,对国家队运动员商业活动进行管理”。
2011年,《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从事广告经营、社会活动的管理办法》中规定“国家游泳队在役运动员的无形资产属国家所有”。
因此,孙杨作为役运动员参与商业广告活动及社会活动,必须征得游泳运动管理中心的同意,并由中心批准后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办理,在役运动员从事商业广告的收益,由游泳运动管理中心接收并进行分配。
赞助费用一般来说是中心分1/3,参加广告和活动的运动员分1/3,剩下的1/3作为大赛运动员奖励,以至于一些企业拿着合同,最终因国家、地方、个人之间的利益问题,无法签下来,孙杨和宁泽涛都曾遇到过这样的问题,这也使得奥运成名后的孙杨与李娜等单飞的运动员有所不同。
2008年北京奥运之后,李娜与中国其他三位顶尖女网选手郑洁、彭帅和晏紫正式脱离国家队,开始走上自负盈亏的职业化道路。这次脱离国家队的事件被媒体称为“单飞”。在此之后,李娜可以自主选择个人教练,并只上交8%至12%的赛事奖金给政府,而不再是国家队时的65%。
若按照“李娜”模式,伦敦奥运会结束后,孙杨的收入应该是冲击上亿的。但2013年,《福布斯》杂志中文版发布的“2013年中国名人榜”中,孙杨的收入是3030万元排名第50位,综合排名第31位,为中国体育界第二。
但即便是3000多万也曾被相关方否认。
“孙杨的收入主要由奥运金牌奖励、商业代言组成。金牌奖励这块,总局、省、市各级奥运奖励标准都是公开的,并不是什么秘密,主要是商业代言,代言其实没有像外面说的那么多,有些是和集体签的,比如国家游泳队的有些代言,还有像浙江游泳队,有些其实和孙杨根本没有关系。” 上述知情人士表示。
当然,孙杨也曾出现过一些如“无照驾驶”等负面信息使得一些企业有所看法。而此次奥运会,企业对已成长的孙杨的“热爱”方式是否有新的突破,业界认为还有希望,毕竟,游泳中心的管理与运动员代言之间并非是无解的死局,毕竟,孙杨才25岁。